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4日至7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贤生、龚贤永、李万禄、步智信、张世德、王淑森、杨谨华、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秘书长窦德银、常委会委员共58人出席了会议。
副省长王正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安新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三、会议审议批准了《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贵阳市城市供水规定》,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八、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