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的说明
(2002年1月5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田茂歧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到2002年4月届满,应依法换届。为此,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最近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建议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十三人至三十五人的规定,建议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人。
以上说明及决定(草案)一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田茂歧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到2002年4月届满,应依法换届。为此,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最近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建议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十三人至三十五人的规定,建议六盘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人。
以上说明及决定(草案)一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