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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超云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5月31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常委会开了3天,大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预定的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言踊跃,气氛热烈,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表现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较高的议政水平,会议开得是顺利的、成功的。

  在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作了题为《建设人才创业首选地 推动转型发展新跨越 坚决打赢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场硬仗》的重要讲话,陈敏尔省长作了总结讲话,审议通过了省委《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我们组织起草并印发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传达提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结合各自的实际抓好落实。

  借此机会,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重视学习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习问题,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任务。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兴学习之风,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要求大家“树立赢在学习、胜在改变的理念”,更加注重学习,更加积极主动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工作的要求。

  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对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需要。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有一半是新当选的委员,新进入常委会的同志,是人大工作的新手,许多东西特别是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工作的程序规则等,是我们不够熟悉的内容,需要我们抓紧学习、尽快适应新岗位,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留任的同志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同样面临着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开拓新局面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我们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是全省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全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的工作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对个人也是提高生活水平、丰富精神世界的过程。人大工作涉及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许多新知识、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从新起点再出发再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全面完善知识结构,才有可能做到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当前,我们的重点就是要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赵克志书记对现阶段贵州中国梦的阐述和对人才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深刻领会陈敏尔省长对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的重大部署上来。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学习和工作部署。我们还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宪法、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贵州不懈奋斗。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

  制度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是民主法治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近日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使党有了第一部正式的、公开的党内“立法法”。这表明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希望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活动,促进从严治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实际上也是对全党的一次法制教育,必将推动以党内法规建设为核心环节的党的制度建设,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丰富拓展执政党建设的新路子。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和公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自觉把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人大常委会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若干制度工作文件,促进了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本届常委会要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已有的配套工作文件和具体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常委会刚通过的《组成人员守则》和《议事规则》,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经征求委员、一府两院和市州人大常委会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的。希望通过两个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审议质量。《组成人员守则》主要是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请假制度、会前准备、会议审议、闭会期间活动、联系代表工作,并提出了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要求;《议事规则》主要是对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询问和质询、发言和表决等有关事项作了规定。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组成人员守则》和《议事规则》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人大工作实际,对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这两件法规是历届常委会履职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基本的制度保证。两项规则己经通过,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更好地开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本次会议我们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专家到会,讲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职权和议事规则。希望大家结合专家的讲座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两个法规。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用文件形式通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的人员出席情况。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不论是审议通过法规、人事任免事项,还是审议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决定,都要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这就要求每次常委会会议必须保证出席人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中途确需退席的,要按规定请假。今后我们将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精神,执行参会人员通报制度,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我们6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599名省人大代表重托,代表全省4200万人民行使职权,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出席常委会会议并依法履职,既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神圣职责和法定义务,也是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常委会的会议文件质量和服务工作水平都有所提高,但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完善。省人大办公厅要在办会上、管理上不断改善工作、提高水平,做好会前准备、会中协调和会后总结,以高质量、高效率的会议为常委会作好服务。

  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常做常新,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配套措施,让制度建设促进团结、提高效率、推进工作。

  三、强化大局意识,做好常委会工作

  换届以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牢牢把握全省工作主基调、主战略和总部署,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并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省人大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全省推广。

  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克志书记全面论述了贵州同步小康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要按照实现现阶段贵州中国梦的时间表、路线图,同心筑梦、发展圆梦、实干追梦;书记和省长对人才和科技创新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省委大局来谋划、来推动。

  关于立法工作,张德江委员长提出要突出抓立法质量的提高,目的是增强法律的执行性。我们的立法如果比较空,比较抽象,操作就很难。要求全国人大立法之前要增强一个事前评估环节。在通过法律之后,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宣传和解读,占领舆论高地,防止片面理解,误读误导。

  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着力加强人才和科技方面的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建设人才创业首选地,推动转型发展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根据今年立法计划的安排,要抓紧做好《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工作,早日出台条例,将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中,要尽早启动《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改)、《贵州省民营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文本的调研起草工作。同时,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老百姓期盼的法规草案尽快提上常委会议日程,立能用、管用、好用的法。

  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与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找好切入点,把握好角度和力度,监督到点子上,监督到火候上,监督得恰到好处。一是要按照围绕中心、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思路,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抓住关键,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督查、反复检查、跟踪督办,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问题的圆满解决。二是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执法检查,切实促进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认真对待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今后要加大对《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等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使各项科技法规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三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党和国家政令的畅通和方针政策的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与人大立法、监督、决定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省人大将在继续聘请咨询专家的基础上,成立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会,以延长工作手臂,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实践。二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中央和省委即将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大系统要把握重点,选好载体,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人大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体现在干部作风转变上,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体现在加快发展上。三是大兴崇尚实干之风。人大工作不同于党政工作,但同样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实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并熟悉人大工作的同志,确保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健康发展。切实抓好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交流轮岗、选拔任用、实践锻炼、考核激励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关心在基层人大工作的同志,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制宣传和人大宣传工作,把法制宣传贯穿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调研活动之中,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省,为“两加一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民主法制事业无限崇高,人大工作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把全省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贵州跨越发展、同步小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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