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
(2013年5月31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