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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7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5日召开第4次委员会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00亿元。同时,根据政府性基金“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拟调增基金收支预算26.48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省广电网络公司2013年拟上交的股权转让收入10.2亿元,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调整预算安排。因此,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拟调整为:财政收入合计由年初预算的1640.25亿元增加为1740.25亿元;财政支出合计由年初预算的1639.92亿元增加为1739.92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终净结余预计0.33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年初的50.34亿元增加为76.8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由年初的6.08亿元增加为16.2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中央政府代发地方债券,对我省应对国际经济增长放缓、克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安排建议,符合国家要求,切合贵州实际,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制度,加大财政、审计、监察的监督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债务风险监控与评估体系,统筹安排财力,提前制定还债计划,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加快推进我省正在进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实施新体制后各级财政收入格局和具体变化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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