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7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中,省审计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对我省2012年度省级财政管理、重点民生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9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对维护财经秩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反腐倡廉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总目标,着力保增长、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今年3月28日,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会议审议同意了报告,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省审计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2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争取中央支持,开辟税源财源,加强财政管理,省级财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省财政厅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财政收支实现了较快增长。省发展改革委努力争取国家资金,认真安排省级财政投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省地税局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了税收收入增速和质量同步提升。但省级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2012年度省财政厅向省人大报告的403.7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有116.64亿元由省财政厅代编。其中,33.3亿元政策性和方向性项目支出预留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其余83.34亿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在具体执行中,有12.8亿元当年未支出而结转下年。33.3亿元预留项目预算执行中,16个预留项目、5.01亿元资金在当年11月以后才下达支出预算,3个项目、9816万元当年未执行而结转下年。
2.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9个省级部门下属的11个单位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单独编报和批复上述单位的预(决)算。上述做法不符合《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
二是2012年度省农委等13个部门编报的部门预算和省财政厅对上述部门预算的批复均未包含对市、县两级的支出,而在具体执行中,将80.1亿元项目支出(占13个部门项目支出的71.8%)下划到有关市、县,造成省本级部门预算支出规模不实。
三是2012年度省财政厅批复的134个省级部门、277亿元部门一般预算支出中,有26个部门、147.63亿元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有7.64亿元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本次审计对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东山支行等3个非税收入代理银行2012年12月份的收缴情况抽查发现,3个代理银行延压、滞留预算收入共计4.6亿元。
4.财政专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厅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撤销政府采购资金等5个财政专户,国外贷援款项目等36个财政专户仍由外经处等3个处管理,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5.预算申报不完整。2012年度省财政厅上报省人大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报告了当年收入和支出,未报告上年结余42.83亿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截至2012年底,省属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7亿元。截至2013年4月,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省属企业仍应缴未缴1001.76万元。
(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仍有待加强。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在安排2012年度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时,安排本部门规划及课题类项目50个,有21个项目未明确时间进度和无详细支出预算等。截至2012年底,有12个项目仍未实施。二是截至2013年5月,1989年至2012年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借款尚有2.72亿元未收回,占借出款项总额的85.81%。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省地税局在开展欠税追缴和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时,未按规定对部分企业逾期缴纳税款征收滞纳金。截至2012年底,漏征滞纳金182.9万元;在欠税核算工作中,未反映10户企业2010年至2012年应缴未缴的滞纳金共计397.01万元。
2.审计对部分县地税局上报的2012年度代收代缴税款等手续费预算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混淆代收代缴税款范围及计算错误的情况。由于省地税局审核不够严格,导致汇总编制全省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预算时多报215.44万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15个省级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所属25个单位,并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部门2013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39%,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取得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省国土资源厅等3个部门编制的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将需二次分配的25.94亿元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一些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资金用途,涉及资金2979.62万元。一是9个部门将2879.97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基本支出,如省旅游局将542.37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二是5个部门违规发放人员补助99.65万元,如省能源局违规发放职工电煤奖、过节费等48.98万元。
(三)部分一级预算部门下属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1.省环境监测站等8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扩大支出范围等,涉及资金1443.1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544.68万元,违规发放人员补助568.44万元,无预算列支其他支出330万元。如省环境监测站挪用环境监测监察项目资金用于发放人员补助388.12万元。
2.省煤炭经营指导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无依据、超标准或自设项目收费1806.29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审计厅重点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水利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一)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2012年,按照国务院和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署昆明特派办与我省审计机关派出的92个审计组,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对象为省本级、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及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残联等单位,并延伸调查了835家企业、273个村(居)委会和106家医院。审计重点为201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我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福利制度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审计也发现我省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贵阳市、安顺市和松桃县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如贵阳市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审计共抽查26家企业,仅2011年就少征保费1.98亿元。
2.全省有30.28万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17.86万人违规重复参加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障;有11.48万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了社保待遇,涉及资金4579.14万元。
3.部分地方采取虚报低保人数或采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资金2528.48万元。其中,黔西南州、遵义市等5个市(州)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资金2277.86万元,如黔西南州虚报大学生参保人数,多获取中央和省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78.44万元;凯里市两家新农合定点医院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250.62万元。审计机关已按规定将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名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组织对贵阳市本级和兴仁县等19个县(区)2009年至2011年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中央和省级财政3年累计投入我省水利建设资金205.37亿元,本次审计涉及的市、县(区)水利资金投入共计67.6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2号),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在解决饮水安全、增加灌溉面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也发现了我省水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未严格执行水利资金筹集的有关政策,未按规定计提或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共计1.12亿元。其中,贞丰县等16个县(区)未按规定提取水利建设基金共计5891.73万元,贵阳市本级和瓮安县等17个县(区)水利部门漏征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能资源出让金共计5381.47万元。
2.贵阳市本级和紫云县等17个县(区)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1.29亿元。主要是:958.87万元用于接待、发放补贴、购买车辆等,1092.13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等,6153.41万元出借用于公司注册、项目资本金及出借给个人等。如道真县挪用饮水安全等项目专款199.17万元,其中,106.67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其余用于县水利局办公经费、接待费用等支出。
3.独山县等11个县(区)将水利专项资金等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其中,公款私存2243.29万元,私设“小金库”2382.08万元。如独山县水利局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将代征税款896.54万元存入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自2005年起采取账外收取施工队伍管理费等方式私设“小金库”453.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接待费用、职工奖金福利等支出。
4.一些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法分包转包等。一是有关市、县有4.41亿元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反规定招标,其中,工程设计费9268.5万元,工程施工费3.15亿元,工程监理费100万元,工程材料费3205.86万元。如威宁县水利局2011年47个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中标金额与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金额一致,但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明显小于批复的工程量,涉及金额1.56亿元;贵阳市1.34亿元工程建设及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望谟县等5个县(区)的中标单位将承接的水利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合同金额1.64亿元。如望谟县桑郎水库工程大坝枢纽标段的中标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涉及金额5406.69万元,目前大坝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坝肩裂隙安全问题处于停工状态。
5.威宁县等2个县部分项目质量不合格,导致项目不能使用或使用效果差。如威宁县草海镇鸭子塘蔬菜示范基地排涝工程由于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将大部分排涝明沟由混凝土结构变更为砖砌,沟渠排水孔间距由2米改为5米,导致多处垮塌,存在质量缺陷,涉及资金1247.2万元。此外,贵阳市本级和望谟县等9个县(区)因审核把关不严、设计失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146.94万元。
此次审计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13起,涉及金额1.86亿元。目前,已有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另还有25人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水利专项资金6720.96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的安排部署,2009年至2012年,我省审计机关组织审计人员1215人次,连续四年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校安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04条,被审计单位已整改落实97条。从审计结果看,校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2年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6.97亿元,完成投资16.07亿元,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校舍面积220.38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有关地方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但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由于地质因素导致重复选址和设计、重建项目征地拆迁难、资金计划下达晚等原因,部分工程实施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工。如威宁县经批准的规划明确,到2011年底应改造完成1597栋校舍,但截至2012年底,仍有349栋校舍处于施工或准备阶段。
四、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一)威宁等县地震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省级部门筹集、管理威宁等县地震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省级财政积极安排资金进行救灾,民政等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和物资,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拨付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2年12月16日,共筹集资金和物资2.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985亿元,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3224.78万元;已拨付资金和物资2.19亿元,结存捐赠资金1169.02万元,有关单位已拟定用款计划,将尽快下拨资金。
(二)望谟县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省审计厅组织有关州、县审计局,对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和检查。截至2012年12月,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累计到位资金12.11亿元,占预算总投资的31.6%,已开工建设项目150个,占总体规划项目的45.46%。跟踪检查结果表明,有关地方和部门统筹安排灾后重建治理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灾后重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和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2012年应开工建设项目中,有90个项目因资金未到位或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等原因,未能按期开工。二是部分项目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建设用地未落实、资料备案不规范等问题,如3个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1.71亿元;3个建设项目的2200万元投资已到位,但建设用地未落实。
审计机关还对望谟县91个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核减投资3385.38万元,占送审金额的9.23%。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2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9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9位省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履职尽责,为所在地方、部门和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审计也发现下列问题:一是省新闻出版局等3个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主要是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无预算安排支出,无依据为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等,涉及资金876.27万元。二是省国资委等3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6亿元。三是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4个部门财务管理有待规范,在往来账中核算利息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涉及资金1732.09万元;2个部门违规发放各种福利补助、课题费等152.62万元。四是2户企业财务核算中215.08万元收入不实,1297.34万元支出费用不实。五是1户企业由于为原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和借款的不当决策,存在连带偿还责任和资金潜在损失的风险,涉及资金2.26亿元。
六、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2012年,省审计厅继续加大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力度。对省级投资的10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因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等费用,项目多计工程投资1.53亿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已按规定全部予以核减。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存在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不及时的问题,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还存在项目超批复概算、未经审批增加投资、无依据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同时,省审计厅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级场馆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投资6283.19万元,核减率达25.65%。
(二) 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以下简称“第二届酒博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第二届酒博会收入857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38.5万元,募集资金、展位费收入等共计4434.26万元),支出8129.34万元,结余443.4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 第二届酒博会执委会专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在资金筹集、支出审批、物资管理等方面均有所改进,但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项目经费以拨作支、个别经济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审计核减了因单价较高、服务商未严格执行合同等多计的241.21万元支出。
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已上缴财政10.66亿元,核减工程投资25.9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9.77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28.41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86起,涉及金额5.3亿元。总的来看,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健全统一规范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各项预算收入来源,将政府性基金等上年结余编入省级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控制省级财政和部门代编预算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安排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有序。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国家金库贵州省分库应加大对省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管及约束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财经知识、财经纪律的教育培训,增强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统筹安排使用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监察、审计等部门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治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中,省审计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对我省2012年度省级财政管理、重点民生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9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对维护财经秩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反腐倡廉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总目标,着力保增长、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今年3月28日,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会议审议同意了报告,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省审计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2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争取中央支持,开辟税源财源,加强财政管理,省级财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省财政厅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财政收支实现了较快增长。省发展改革委努力争取国家资金,认真安排省级财政投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省地税局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了税收收入增速和质量同步提升。但省级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2012年度省财政厅向省人大报告的403.7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有116.64亿元由省财政厅代编。其中,33.3亿元政策性和方向性项目支出预留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其余83.34亿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在具体执行中,有12.8亿元当年未支出而结转下年。33.3亿元预留项目预算执行中,16个预留项目、5.01亿元资金在当年11月以后才下达支出预算,3个项目、9816万元当年未执行而结转下年。
2.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9个省级部门下属的11个单位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单独编报和批复上述单位的预(决)算。上述做法不符合《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
二是2012年度省农委等13个部门编报的部门预算和省财政厅对上述部门预算的批复均未包含对市、县两级的支出,而在具体执行中,将80.1亿元项目支出(占13个部门项目支出的71.8%)下划到有关市、县,造成省本级部门预算支出规模不实。
三是2012年度省财政厅批复的134个省级部门、277亿元部门一般预算支出中,有26个部门、147.63亿元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有7.64亿元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本次审计对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东山支行等3个非税收入代理银行2012年12月份的收缴情况抽查发现,3个代理银行延压、滞留预算收入共计4.6亿元。
4.财政专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厅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撤销政府采购资金等5个财政专户,国外贷援款项目等36个财政专户仍由外经处等3个处管理,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5.预算申报不完整。2012年度省财政厅上报省人大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报告了当年收入和支出,未报告上年结余42.83亿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截至2012年底,省属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7亿元。截至2013年4月,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省属企业仍应缴未缴1001.76万元。
(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仍有待加强。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在安排2012年度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时,安排本部门规划及课题类项目50个,有21个项目未明确时间进度和无详细支出预算等。截至2012年底,有12个项目仍未实施。二是截至2013年5月,1989年至2012年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借款尚有2.72亿元未收回,占借出款项总额的85.81%。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省地税局在开展欠税追缴和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时,未按规定对部分企业逾期缴纳税款征收滞纳金。截至2012年底,漏征滞纳金182.9万元;在欠税核算工作中,未反映10户企业2010年至2012年应缴未缴的滞纳金共计397.01万元。
2.审计对部分县地税局上报的2012年度代收代缴税款等手续费预算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混淆代收代缴税款范围及计算错误的情况。由于省地税局审核不够严格,导致汇总编制全省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预算时多报215.44万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15个省级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所属25个单位,并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部门2013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39%,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取得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省国土资源厅等3个部门编制的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将需二次分配的25.94亿元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一些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资金用途,涉及资金2979.62万元。一是9个部门将2879.97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基本支出,如省旅游局将542.37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二是5个部门违规发放人员补助99.65万元,如省能源局违规发放职工电煤奖、过节费等48.98万元。
(三)部分一级预算部门下属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1.省环境监测站等8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扩大支出范围等,涉及资金1443.1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544.68万元,违规发放人员补助568.44万元,无预算列支其他支出330万元。如省环境监测站挪用环境监测监察项目资金用于发放人员补助388.12万元。
2.省煤炭经营指导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无依据、超标准或自设项目收费1806.29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审计厅重点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水利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一)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2012年,按照国务院和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署昆明特派办与我省审计机关派出的92个审计组,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对象为省本级、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及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残联等单位,并延伸调查了835家企业、273个村(居)委会和106家医院。审计重点为201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我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福利制度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审计也发现我省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贵阳市、安顺市和松桃县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如贵阳市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审计共抽查26家企业,仅2011年就少征保费1.98亿元。
2.全省有30.28万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17.86万人违规重复参加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障;有11.48万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了社保待遇,涉及资金4579.14万元。
3.部分地方采取虚报低保人数或采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资金2528.48万元。其中,黔西南州、遵义市等5个市(州)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资金2277.86万元,如黔西南州虚报大学生参保人数,多获取中央和省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78.44万元;凯里市两家新农合定点医院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250.62万元。审计机关已按规定将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名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组织对贵阳市本级和兴仁县等19个县(区)2009年至2011年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中央和省级财政3年累计投入我省水利建设资金205.37亿元,本次审计涉及的市、县(区)水利资金投入共计67.6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2号),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在解决饮水安全、增加灌溉面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也发现了我省水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未严格执行水利资金筹集的有关政策,未按规定计提或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共计1.12亿元。其中,贞丰县等16个县(区)未按规定提取水利建设基金共计5891.73万元,贵阳市本级和瓮安县等17个县(区)水利部门漏征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能资源出让金共计5381.47万元。
2.贵阳市本级和紫云县等17个县(区)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1.29亿元。主要是:958.87万元用于接待、发放补贴、购买车辆等,1092.13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等,6153.41万元出借用于公司注册、项目资本金及出借给个人等。如道真县挪用饮水安全等项目专款199.17万元,其中,106.67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其余用于县水利局办公经费、接待费用等支出。
3.独山县等11个县(区)将水利专项资金等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其中,公款私存2243.29万元,私设“小金库”2382.08万元。如独山县水利局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将代征税款896.54万元存入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自2005年起采取账外收取施工队伍管理费等方式私设“小金库”453.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接待费用、职工奖金福利等支出。
4.一些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法分包转包等。一是有关市、县有4.41亿元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反规定招标,其中,工程设计费9268.5万元,工程施工费3.15亿元,工程监理费100万元,工程材料费3205.86万元。如威宁县水利局2011年47个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中标金额与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金额一致,但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明显小于批复的工程量,涉及金额1.56亿元;贵阳市1.34亿元工程建设及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望谟县等5个县(区)的中标单位将承接的水利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合同金额1.64亿元。如望谟县桑郎水库工程大坝枢纽标段的中标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涉及金额5406.69万元,目前大坝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坝肩裂隙安全问题处于停工状态。
5.威宁县等2个县部分项目质量不合格,导致项目不能使用或使用效果差。如威宁县草海镇鸭子塘蔬菜示范基地排涝工程由于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将大部分排涝明沟由混凝土结构变更为砖砌,沟渠排水孔间距由2米改为5米,导致多处垮塌,存在质量缺陷,涉及资金1247.2万元。此外,贵阳市本级和望谟县等9个县(区)因审核把关不严、设计失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146.94万元。
此次审计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13起,涉及金额1.86亿元。目前,已有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另还有25人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水利专项资金6720.96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的安排部署,2009年至2012年,我省审计机关组织审计人员1215人次,连续四年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校安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04条,被审计单位已整改落实97条。从审计结果看,校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2年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6.97亿元,完成投资16.07亿元,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校舍面积220.38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有关地方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但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由于地质因素导致重复选址和设计、重建项目征地拆迁难、资金计划下达晚等原因,部分工程实施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工。如威宁县经批准的规划明确,到2011年底应改造完成1597栋校舍,但截至2012年底,仍有349栋校舍处于施工或准备阶段。
四、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一)威宁等县地震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省级部门筹集、管理威宁等县地震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省级财政积极安排资金进行救灾,民政等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和物资,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拨付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2年12月16日,共筹集资金和物资2.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985亿元,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3224.78万元;已拨付资金和物资2.19亿元,结存捐赠资金1169.02万元,有关单位已拟定用款计划,将尽快下拨资金。
(二)望谟县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省审计厅组织有关州、县审计局,对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和检查。截至2012年12月,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累计到位资金12.11亿元,占预算总投资的31.6%,已开工建设项目150个,占总体规划项目的45.46%。跟踪检查结果表明,有关地方和部门统筹安排灾后重建治理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灾后重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和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2012年应开工建设项目中,有90个项目因资金未到位或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等原因,未能按期开工。二是部分项目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建设用地未落实、资料备案不规范等问题,如3个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1.71亿元;3个建设项目的2200万元投资已到位,但建设用地未落实。
审计机关还对望谟县91个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核减投资3385.38万元,占送审金额的9.23%。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2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9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9位省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履职尽责,为所在地方、部门和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审计也发现下列问题:一是省新闻出版局等3个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主要是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无预算安排支出,无依据为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等,涉及资金876.27万元。二是省国资委等3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6亿元。三是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4个部门财务管理有待规范,在往来账中核算利息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涉及资金1732.09万元;2个部门违规发放各种福利补助、课题费等152.62万元。四是2户企业财务核算中215.08万元收入不实,1297.34万元支出费用不实。五是1户企业由于为原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和借款的不当决策,存在连带偿还责任和资金潜在损失的风险,涉及资金2.26亿元。
六、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2012年,省审计厅继续加大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力度。对省级投资的10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因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等费用,项目多计工程投资1.53亿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已按规定全部予以核减。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存在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不及时的问题,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还存在项目超批复概算、未经审批增加投资、无依据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同时,省审计厅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级场馆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投资6283.19万元,核减率达25.65%。
(二) 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以下简称“第二届酒博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第二届酒博会收入857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38.5万元,募集资金、展位费收入等共计4434.26万元),支出8129.34万元,结余443.4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 第二届酒博会执委会专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在资金筹集、支出审批、物资管理等方面均有所改进,但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项目经费以拨作支、个别经济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审计核减了因单价较高、服务商未严格执行合同等多计的241.21万元支出。
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已上缴财政10.66亿元,核减工程投资25.9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9.77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28.41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86起,涉及金额5.3亿元。总的来看,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健全统一规范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各项预算收入来源,将政府性基金等上年结余编入省级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控制省级财政和部门代编预算规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安排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有序。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国家金库贵州省分库应加大对省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管及约束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财经知识、财经纪律的教育培训,增强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统筹安排使用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监察、审计等部门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治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