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3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1月13日召开第6次委员会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实施后,对我省的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各级财政收入格局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政府性基金“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调整。因此,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拟调整为:财政收入合计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1740.25亿元增加为1755.39亿元;财政支出合计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1739.92亿元增加为1755.06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终预计净结余0.33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76.82亿元增加为82.2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本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规范、明晰的主体税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分配体制,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对发挥各级政府共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注意把握财政体制改革的节奏,做到新、老财政体制平稳过渡、有机衔接,切实保障和促进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加快制定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财政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新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1月13日召开第6次委员会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实施后,对我省的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各级财政收入格局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政府性基金“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调整。因此,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拟调整为:财政收入合计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1740.25亿元增加为1755.39亿元;财政支出合计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1739.92亿元增加为1755.06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终预计净结余0.33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7月份年度调整预算的76.82亿元增加为82.2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本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规范、明晰的主体税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分配体制,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对发挥各级政府共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注意把握财政体制改革的节奏,做到新、老财政体制平稳过渡、有机衔接,切实保障和促进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加快制定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财政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新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