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4年1月9日)
龙超云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讨论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了3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的2件,审议通过了2014年立法计划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文件。
审议通过的义务植树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环境意识,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开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国土绿化的新局面。审议通过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是我们结合省情实际,先行先试的创制性立法。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这个条例,是为了从源头上控制交通项目建设安全风险,减少交通事故和工程事故,造福地方发展和人民群众。希望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
会议审议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是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的自主立法项目。省委对制定这个条例非常重视,将它写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列入省委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大家在审议中表示,制定这个条例对守住贵州生态底线,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确保贵州发展的后劲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进一步完善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希望法制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做好修改工作,再次安排审议,力争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召开之前颁布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大家审议中意见比较集中的有:希望把今年进行调研的有关法规,列入到今年的立法计划之中。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今天上午,主任会议进行研究,认为大家的意见与立法计划并不矛盾。我们在立法调研中,如果有比较成熟的法规,而且大家意见比较一致的,还可以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有关工作机构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与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一并印发。
会议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大家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了一年来常委会工作的特点和亮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下来以后,要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认真修改。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积极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体现了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各位组成人员自觉遵守组成人员守则和议事规则,自觉服从会议安排,认真参加各项履职活动,小组审议时积极发言,保持了较高的到会率,形成了良好的会风,保证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年来的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谨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各位委员、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201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情况通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同志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省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于2013年12月31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依法依纪对该事件的严肃查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和省委提出的要求,依法推进全省人大各项工作。几天前,我参加全国人大召开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张德江委员长在大会讲话中强调,衡阳之事不该发生。张德江委员长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中央的《通报》、张德江委员长和省委的要求,深刻认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决防止此类案件在我省发生。
即将于1月16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是贵州加快跨越发展、推进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意义重大。我们要与全体代表一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贵州加快发展的主基调和主战略上来,坚持重实际、讲实话、求实效、抓重点、议大事,实事求是地评价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积极带头、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把选举任务完成好。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为迎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做了大量扎实工作。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希望大家继续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序高效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万无一失做好会议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成一个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团结奋进的大会。
龙超云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讨论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了3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的2件,审议通过了2014年立法计划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文件。
审议通过的义务植树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环境意识,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开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国土绿化的新局面。审议通过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是我们结合省情实际,先行先试的创制性立法。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这个条例,是为了从源头上控制交通项目建设安全风险,减少交通事故和工程事故,造福地方发展和人民群众。希望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
会议审议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是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的自主立法项目。省委对制定这个条例非常重视,将它写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列入省委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大家在审议中表示,制定这个条例对守住贵州生态底线,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确保贵州发展的后劲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进一步完善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希望法制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做好修改工作,再次安排审议,力争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召开之前颁布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大家审议中意见比较集中的有:希望把今年进行调研的有关法规,列入到今年的立法计划之中。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今天上午,主任会议进行研究,认为大家的意见与立法计划并不矛盾。我们在立法调研中,如果有比较成熟的法规,而且大家意见比较一致的,还可以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有关工作机构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与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一并印发。
会议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大家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了一年来常委会工作的特点和亮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下来以后,要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认真修改。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积极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体现了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各位组成人员自觉遵守组成人员守则和议事规则,自觉服从会议安排,认真参加各项履职活动,小组审议时积极发言,保持了较高的到会率,形成了良好的会风,保证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年来的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谨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各位委员、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201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情况通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同志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省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于2013年12月31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依法依纪对该事件的严肃查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和省委提出的要求,依法推进全省人大各项工作。几天前,我参加全国人大召开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张德江委员长在大会讲话中强调,衡阳之事不该发生。张德江委员长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中央的《通报》、张德江委员长和省委的要求,深刻认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决防止此类案件在我省发生。
即将于1月16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是贵州加快跨越发展、推进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意义重大。我们要与全体代表一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贵州加快发展的主基调和主战略上来,坚持重实际、讲实话、求实效、抓重点、议大事,实事求是地评价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积极带头、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把选举任务完成好。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为迎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做了大量扎实工作。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希望大家继续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序高效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万无一失做好会议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成一个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团结奋进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