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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1月1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2015年6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15年12月,省人民政府成立贵州省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要创新性地构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对账销号、督查、约谈、问责等制度体系,实现依法审计、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制定了《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5年11月底,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3.40亿元,通过完善手续、规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4.95亿元;涉及年初预算不细化等方面问题,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已在2015年及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进行了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55项。审计发现的334起案件线索及事项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07人被依法依纪处理。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仍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部分代编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省财政厅在2015年及2016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逐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和省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管理库,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别细化到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三是抓好项目库建设,充实加强项目储备,推进项目滚动管理。四是推进重点领域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拟在省水利厅等6个部门开展2016年至2018年支出规划编制试点,鼓励和指导其他部门开展试编工作。

  2.财政存量资金有待进一步盘活问题。省财政厅已收回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7亿元,统筹用于交通、水利、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重点支出和重点领域项目支出。同时,清理并分类处理省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32.3亿元,截至2015年11月底,共计收回资金23.25亿元。

  3.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31.9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问题。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加快建设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确保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对主管部门年初已明确具体项目的,预算指标直接下达至主管部门;对年初未明确具体项目的,下达预算指标控制数后,要求主管部门尽快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进行会签,及时将资金拨付省直部门或下划各地。加强对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要求主管部门对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可执行、有效益。二是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缩短评审、立项、批复时间,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规模大问题。截至2015年11月底,省财政厅已支出10.51亿元,将33.2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3亿元,用于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5亿元。

  (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省级财政投资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加大财政投资项目储备力度,2016年度向省财政厅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已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省属项目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他项目落实到相关市(州)、县。

  2.部分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分配等不够严格问题。一是26个已审批项目环评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玉屏侗族自治县冷链物流建设等5个项目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其余项目已通过补充完善申报资料完成整改。二是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以不同项目名称分别获得2个不同专项资金补助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拟安排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省直部门、委内处室意见,发现多头申报、重复安排的项目,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思南县地税局2012年至2014年虚编税款手续费套取财政资金991.58万元问题。铜仁市地税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思南县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出行政记大过、调离岗位的处分决定,对其余相关人员作出行政警告的处分决定。对套取的财政资金,思南县地税局已于2015年8月向当地财政上缴340.48万元,于2015年11月18日向省级财政上缴剩余651.1万元。二是凯里市地税局扩大委托代征税款范围,向实际未履行代征税款职责的凯里市财政局和黔东南州财政局支付代征税款手续费问题。凯里市地税局已通过终止与相关单位的委托代征协议、停止支付手续费完成整改。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使用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省文化厅等4个部门本级无公函列支接待费74.73万元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支出报销审核程序。二是省监狱管理局等6个部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57辆问题。相关部门已清退违规占用车辆。例如,省监狱管理局除经批准留用的车辆外,已将违规占用的车辆进行清退或调剂到新成立监狱及押犯人数增加的监狱使用。三是省经济学校违规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培训费用问题。省供销社纪检组已对省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收回18名骨干教师出国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补助费用等1.71万元。四是省体育局等6个部门本级和4个下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超标准或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622.65万元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完善会议费与培训费管理规定,严格计划编制和预算执行,优化流程审批和报账手续。五是省煤田地质局等4个部门本级和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等5个下属单位2014年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1040.35万元问题。省煤田地质局及其2个下属单位将按照省审计厅对该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并进行整改;其余部门和单位已停止发放并清退资金。截至2015年11月底,清退的43.86万元资金已全部纳入单位财务账核算。

  (二)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不够好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通过清理整合结转结余资金、将结余资金上缴省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进度和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资金1.33亿元上缴省财政。

  (三)个别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个别部门和下属单位等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追缴财政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其中,省贸易经济学校已将虚报冒领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20.75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民政厅已追回被骗取的27.38万元财政资金,并制定《贵州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确定培训机构。二是个别部门私设“小金库”问题。省监狱管理局已通过扣发工资的方式全额清退处级以上干部领取的交通补贴29.88万元,清退资金将纳入省级非税收入管理。

  三、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方面。一是相关地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例如,雷山县2015年4月至7月已拨付污水处理、排污、垃圾填埋资金331万元。二是相关地区结合实际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相关地区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相衔接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机制有效运行,织牢社会保障的“安全网”。

  (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方面。一是相关地区加快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后续项目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二是相关地区通过积极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水利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工程项目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推进简政放权情况方面。一是相关地区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已及时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相关地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放权力度。例如,务川县已启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开展工作。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扶贫项目未能覆盖贫困户问题。相关县(市、区)认真研究审计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告公示,加快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省审计厅提供的案件线索,遵义市纪委和正安县纪委查获乐俭乡生态移民工程、方竹林建设项目等窝案,对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9人,7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金额477万元。

  2.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1.7亿元问题。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27亿元问题,除织金县正在整改外,其余县(市、区)已通过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完成整改,截至2015年11月底,共计归还资金1.26亿元。对虚报冒领4340.51万元资金问题,相关县(市、区)已通过追回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及时发放给贫困户等方式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等党纪政纪处分,将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按规定进行处理。

  3.部分扶贫项目实施效果不够好问题。相关县(市、区)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总结教训,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现场管理,制定和完善了规章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精准、使用规范,确保扶贫项目真正发挥效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例如,贞丰县对负有责任的扶贫办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20个县7.96亿元扶贫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问题。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积极盘活农业财政资金的通知〉的通知》(黔扶通〔2014〕20号),要求各县(市、区)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系统清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和验收,收回无法实施或无实施必要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扶贫项目。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6.04亿元,占闲置资金的92%。

  (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9个县存在随意调整经批复的移民搬迁名单、项目建设内容和地点问题。相关县(市、区)已通过重新报批项目调整方案、完善相关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

  2.部分县扶贫生态移民建房工程管理不力问题。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领发〔2014〕1号),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出售移民房的定价原则,相关县(市、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如务川县已将高价出售移民住房赚取的473.16万元利润,全部用于浞水等3个乡镇的扶贫生态移民建房补助和配套设施建设。

  3.5531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被挤占或违规享受等问题。相关县(市、区)通过制定生态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搬迁对象信息库、将调整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清退违规占房、追缴补助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清理收回违规占用住房4167套,其余部分正在整改中。

  4.4个县因未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扶贫生态移民住房1770套闲置问题。相关地区正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相关乡镇及时分配移民住房。例如,水城县、大方县等537户移民已搬迁入住。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安顺市本级和独山县等2个县已纳入规划的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启动或启动后进展缓慢问题。安顺市本级已通过调整项目的方式整改312户,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娄湖城市棚户区589户居民保障性住房改造项目,确保按时完工。独山县正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抓紧组织招投标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关岭县已完成整改,其中,100户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00户保障性住房已调整为货币化安置。

  2.望谟等4个县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抵顶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问题。相关地区通过调整项目,将改造任务纳入棚户区改造规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3.遵义市等5个市本级和罗甸县等40个县(市、区)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0.14亿元问题。相关地区通过积极筹措资金、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45.53亿元,剩余4.61亿元正在整改中。

  4.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或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和住房补贴问题。截至2015年11月底,相关地区已取消258户居民违规保障对象资格,腾退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2套,追回租赁补贴17.73万元,有108户家庭、53套住房、16.68万元已通过核实资格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保障性住房被用于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途问题。相关单位已腾退住房114套,其余问题正通过申请变更住房用途、补缴差价等方式进行整改。

  5.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29个项目已通过完善手续,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其余8个项目正按规定完善招投标手续。

  五、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违法征占林地,对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对荔波县52起违法征占林地问题,该县已通过处以罚金、移送公安机关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9起涉嫌刑事案件中有3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起转行政处罚、1起正在调查;38起行政案件已结案,共计收缴罚金102.6万元。

  (二)未经出让或以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违规供地,擅自改变个别房地产项目土地规划容积率,闲置土地和非法占地等问题。省审计厅已将荔波县违规供地、擅自改变个别房地产项目容积率问题移交省纪委,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对闲置土地和非法占地问题,荔波县已通过责成限期开工、约谈非法占地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拆除和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赤水市已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5宗地块涉及的5个项目已基本竣工,2宗地块涉及的2个项目已完成场平工作,正在加快建设中。

  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导致有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问题。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磷集团)表示,今后将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投资项目发挥效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通过提升产品品质、扩大技术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品市场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未按规定报省国资委批准或备案的问题,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旅集团)已制定《贵旅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投资行为;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联集团)存在的问题已移送省国资委按规定进行处理;瓮福集团修改了公司相关章程,今后开展招投标工作将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会计核算不准确、不真实,个别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贵旅集团将自2016年起采取分年调账的方式,于5至7年内消化虚增利润;瓮福集团已通过调减合并报表利润的方式完成整改,开磷集团和久联集团存在的问题已移送省国资委按规定进行处理。

  3.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问题。开磷集团建立了《集团公司控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久联集团制定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实施细则》、《原材料采购追究制度》等,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项目建设程序;贵旅集团存在的问题已移送省纪委按规定进行处理。

  4.薪酬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瓮福集团已全额清退在职班子成员和退休人员多领的薪酬;贵旅集团已通过扣发年薪的方式完成整改;久联集团和开磷集团存在的问题已移送省国资委处理;开磷集团已补缴个人所得税11.38万元。

  5.3户企业违规获取和使用银行贷款,违规向其他单位借贷资金问题。瓮福集团3.7亿元贷款资金已全部收回;久联集团已要求如实向银行提供企业资料;贵旅集团制定了《内部资金拆借暂行规定》,加强拆借资金管理,采取诉讼的方式追讨出借的4000万元资金,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省地矿局等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扩大项目支出范围,自行调剂预算支出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40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核算办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制度执行。

  2.资产管理不规范,有的未经批准或招投标对外出租资产,有的未经评估和批准用资产对外投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完善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和手续、收回对外投资、将房租收入纳入省级非税收入管理等方式完成了整改。例如,省地矿局已建立探矿权台账信息管理机制,清算收回2户企业的对外投资,将已形成的无形资产纳入财务账核算,要求所属单位对外合作矿业权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3.省地矿局等4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在下属单位领取补助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已发放资金。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清退资金53.14万元。例如,省地矿局已全面停止发放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或未经批准的津补贴,制定《规范局机关带薪休假工作制度》,规范未休年假报酬发放审批程序,责成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津补贴分配办法和发放标准。

  七、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监管有缺失,业主单位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责成主管部门对涉及的BT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督促业主单位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二)未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规定,加强对BT项目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同时,责成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建设合同条款,组织开展中间结算,待完成中间结算后,通过招标程序重新确定投资及施工单位。对11个项目采用违规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方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六盘水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正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三)抽查项目普遍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项目通过审计机关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单价结算工程款等方式完成整改。

  八、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遵赤公路白腊坎至茅台段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多计工程款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调账,正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还制定了《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已完工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办理工作的意见》,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综上,《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都得到了有效整改。尚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不够有力;有的是受地方财力困难等因素影响;有的还需进一步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按照贵州省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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