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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全省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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