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历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一一六四”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与贵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跨越发展和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来,全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026207件,审结102232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0.13%和20.83%;2012年结案率98.29%,比2008年上升2.94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7767件,审结1756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62.93%和65.86%;2012年结案率93.75%,比2008年上升18.85个百分点。回顾过去五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新成就。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34507件,审结134189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5.02%和15.24%;共判处139036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9597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严打”的基础上,对能够从宽处理的都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我省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依法判处非监禁刑26917人,占罪犯总数的19.36%,比前五年上升2.67个百分点。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跟踪回访帮教、法制宣传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平安贵州”建设。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作出了新贡献。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民事案件575163件,审结572791件,诉讼标的额535.19亿元, 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1.3%、21.81%和50.21%。受理执行案件164032件,结案163044件,执结标的额228.63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6.99%、19.13%和79.39%。受理行政案件14283件,审结14194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6.9%和16.95%。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基础上,妥善化解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省委“两加一推”、“三化同步”等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三是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新进展。全省法院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成功地探索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谐司法的新模式。2012年,民事案件调撤率68.42%,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36.73%,执行案件和解率33.8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40.4%,比2008年分别上升了6.96个百分点、4.77个百分点、18.71个百分点和17.09个百分点。四是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全省法院采取“四定一包”、带案下访、因案施策、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处理了多年积累的涉诉信访案件7928件,群众来访210362人(次),群众来信60482件,为党的十八大、国庆六十周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此外,还通过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产生。2012年,受理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比2008年下降45.46%,群众来信比2008年下降48.69%,群众来访比2008年下降36.32%。五是审判质效得到了新提高。通过定期进行审判动态的分析研究,加强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百万案件大评查”、“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2012年,全省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8.83%,比2008年上升1.04个百分点。六是司法民主进行了新探索。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普遍实现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的全面公开;并通过庭审网上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和举行“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全省各级人大的支持下,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472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1319件。七是便民诉讼推出了新举措。省法院先后制定《司法便民三十三项措施》等14个文件,推出了上门立案、网上查询、就地办案、民歌法庭等一系列便民诉讼的新举措。注重“立案窗口”建设,建立完善了导诉、答疑、查询、立案等“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点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撑、司法联络员为纽带、辐射到村寨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执行大会战”、反规避执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2012年,全省法院实际执行率达71.68%,比2008年上升2.3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42.6亿元,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830.09万元;为正当利益不能实现、生活确有困难的1011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资金2110.5万元。2012年,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的满意度为94.56%,比2008年提高4.31个百分点。
五年来,全省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为我省法院工作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等教育活动, 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省法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院黔西县法院、石阡县法院,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杨霞,全国模范法官周亚琼、龙炳书等一批先进典型。全省法院共有1719个集体和3326名干警立功受奖,其中,有43个集体、5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法官正确把握法律精髓、熟练驾驭庭审、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三个依托”的培训思路,举办了多期省委党校培训班、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班、双语法官培训班和各种新法培训班。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培训干警29950人(次),其中有5000多名一线法官进京接受培训。全省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达到73.41%,比2008年提高了15.02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达到91%,比2008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干警的学历结构有了明显改变,司法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通过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个建设年”、“干部下基层”、“四帮四促”、司法作风大检查、审判作风专项整治、“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万件案件听意见”等活动,使广大干警增强了宗旨意识,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审判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四是加强职业形象建设。认真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的职业修养。扎实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促进法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制定了文明司法礼仪指南,举办了司法礼仪培训班,引导广大干警遵守职业操守,树立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了《司法巡查办法》、《审务督察办法》等多项规定,建立完善了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警示教育、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方式,使广大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任命了1145名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切实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人事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2012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比2008年下降67.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年来,全省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我省法院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和物质基础。一是不断充实基层力量。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为全省法院新增编制783名,并通过招录选调生、统一招考、定向招录等方式,为基层法院增加997人,基层法院的队伍结构有了明显改善,基层人员短缺的状况得到了初步缓解。二是扎实推进“两庭”建设。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为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省法院及时增设了221个人民法庭。在省有关部门支持下,新增设的人民法庭和93个人民法院的综合大楼建设均列入了国债项目。最近,省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已经投入使用,省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已经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此外,在最高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国际司法交流中心、国家法官学院西部培训基地、全国法院减灾容灾数据库备份中心也将落户我省。三是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省法院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五年来,全省法院共获得中央办案和装备补助专款13.76亿元,省级配套经费3.29亿元,比前五年分别增长了114.26%和522.24%;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2008年的1.29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1.58万元,增长了22.5%。法院办案经费短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四是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三级专网和科技法庭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开庭、电子签章、触屏查询、数据传输交换得到了有效应用,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五年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完善法院的工作机制,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完善分权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工作制度,形成了权责统一、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推进了民商事审判的分离,优化了审判职权的配置。开展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根据民诉法的要求,设立了相关机构,完善了诉访分离、立审分离、审执分离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对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审判节点实行全流程监管,构建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管理体系。2012年,全省法院结案率、立案变更率、办案均衡度、死刑案件核准率等多项指标已经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三是完善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机制。全省中、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或诉前调解中心,扎实推进非诉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把这些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当地。全省法院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体系的构建。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建立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社会关爱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因离婚而导致的自杀、报复等极端事件发生。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因劳动争议、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全省法院普遍建立了舆情分级应对机制,就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媒体坦诚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创建了队建运行态势研判机制,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队建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建立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个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和对中级法院的绩效考核。坚持“逢晋必考”制度,对符合晋级条件的1200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均进行了考试。制定全省法院干部交流办法,推进干部交流的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心理健康调适机制,通过领导谈心、专家讲课等方式,为干警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干警的心理压力。省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十项工作措施,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年来,省法院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对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水平。一是加强对服务大局的工作指导。省法院共下发了25个文件,指导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通过设立项目法庭、参与风险评估、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出谋献策,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二审的法律监督功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二审案件76462件,其中,维持原判4489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9580件,调撤10076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认真负责地做好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复查工作。共受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12758件,依法再审3873件,其中改判1296件。三是加强审判指导。省法院对类似瓮安“6·28”事件、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始终坚持加强指导,努力使法院裁判实现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雪凝灾害、金融危机、国企改制以及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通过出台会议纪要、发布参考性案例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法官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以统一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加强学术研究和交流。省法院与有关部门和学术科研机构建立了优势互补、开放合作的科研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附带民事诉讼和规范财产刑适用等课题的研究,及时形成了相关问题适用法律的意见。这些重要的学术科研成果,受到了最高法院和学术理论界的高度关注,有力扩大了贵州法院的对外影响。承办了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国家赔偿理论研讨会等全国性会议,充分展示了贵州法院的形象和广大法官的风采,有效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
五年来,全省法院自觉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除每年“两会”向人大报告工作外,还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法院还就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分别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全面贯彻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根据人大决议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改进工作。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的意见,省法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有效促进了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按照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监督、沟通反馈的原则,五年来,依法办理了211件代表建议和1767件代表关注案件,并及时向代表反馈了办理情况。四是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按照省法院制定的《加强与人大工作联络办法》,全省法院普遍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专题调研、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络工作。此外,全省法院还坚持定期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报送法院的信息简报、阶段性的工作报告等材料,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全面接受、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法院信箱和官方微博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审判执行、干部队伍、基层基础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努力做到居中裁判、平等对待,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的工作机制、改进审判作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法官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在人财物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夯实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这八条,既是过去五年经验的总结,也是全省法院在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全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够强,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院进人难、留人更难,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依然突出;办公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虽然有了一定的缓解,但司法保障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少数法官的宗旨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司法不公,甚至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安排部署工作,努力为我省“两加一推”的主基调、“三化同步”的主战略、“同步小康”的总要求等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一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真正做到司法中立、公正裁判,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四个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充分理解社会和媒体对热点案件的关注,以负责的精神和坦诚的态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执法办案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二要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委“十破十立”的要求,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决破除自我封闭、盲目自大、不求进取和妄自菲薄的思想,促进全省法院扩大开放、干事创业、推动跨越。要加强党性和人民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新法和司法礼仪的培训工作,创新引进高素质法官的工作机制,推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五种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塑造现代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三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全省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逐步缩小我省与东部发达地区法院之间的差距,为我省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在抓好人民法庭建设的同时,扎实推进中基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努力把法院建设成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美好的司法机关。要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塑造法治文化形象,提升法治文化品位,烘托法治文化氛围。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逐步实现办公办案数字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管理方式自动化、评价标准智能化。要按照集中统一、符合需要、便于应用、逐步完善的原则规范全省法院应用软件的开发。要切实推进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努力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利用网络技术办公办案的能力,努力提高领导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工作、科学决策的能力。五要加强制度创新建设。全省法院要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运用制度管案、管人和管事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法院的审判、人事和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执行性。要努力探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法官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把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司法、社会救济机制,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顽强拼搏,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历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一一六四”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与贵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跨越发展和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来,全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026207件,审结102232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0.13%和20.83%;2012年结案率98.29%,比2008年上升2.94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7767件,审结1756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62.93%和65.86%;2012年结案率93.75%,比2008年上升18.85个百分点。回顾过去五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新成就。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34507件,审结134189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5.02%和15.24%;共判处139036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9597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严打”的基础上,对能够从宽处理的都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我省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依法判处非监禁刑26917人,占罪犯总数的19.36%,比前五年上升2.67个百分点。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跟踪回访帮教、法制宣传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平安贵州”建设。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作出了新贡献。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民事案件575163件,审结572791件,诉讼标的额535.19亿元, 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1.3%、21.81%和50.21%。受理执行案件164032件,结案163044件,执结标的额228.63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6.99%、19.13%和79.39%。受理行政案件14283件,审结14194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6.9%和16.95%。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基础上,妥善化解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省委“两加一推”、“三化同步”等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三是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新进展。全省法院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成功地探索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谐司法的新模式。2012年,民事案件调撤率68.42%,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36.73%,执行案件和解率33.8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40.4%,比2008年分别上升了6.96个百分点、4.77个百分点、18.71个百分点和17.09个百分点。四是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全省法院采取“四定一包”、带案下访、因案施策、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处理了多年积累的涉诉信访案件7928件,群众来访210362人(次),群众来信60482件,为党的十八大、国庆六十周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此外,还通过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产生。2012年,受理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比2008年下降45.46%,群众来信比2008年下降48.69%,群众来访比2008年下降36.32%。五是审判质效得到了新提高。通过定期进行审判动态的分析研究,加强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百万案件大评查”、“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2012年,全省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8.83%,比2008年上升1.04个百分点。六是司法民主进行了新探索。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普遍实现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的全面公开;并通过庭审网上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和举行“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全省各级人大的支持下,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472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1319件。七是便民诉讼推出了新举措。省法院先后制定《司法便民三十三项措施》等14个文件,推出了上门立案、网上查询、就地办案、民歌法庭等一系列便民诉讼的新举措。注重“立案窗口”建设,建立完善了导诉、答疑、查询、立案等“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点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撑、司法联络员为纽带、辐射到村寨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执行大会战”、反规避执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2012年,全省法院实际执行率达71.68%,比2008年上升2.3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42.6亿元,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830.09万元;为正当利益不能实现、生活确有困难的1011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资金2110.5万元。2012年,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的满意度为94.56%,比2008年提高4.31个百分点。
五年来,全省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为我省法院工作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等教育活动, 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省法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院黔西县法院、石阡县法院,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杨霞,全国模范法官周亚琼、龙炳书等一批先进典型。全省法院共有1719个集体和3326名干警立功受奖,其中,有43个集体、5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法官正确把握法律精髓、熟练驾驭庭审、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三个依托”的培训思路,举办了多期省委党校培训班、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班、双语法官培训班和各种新法培训班。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培训干警29950人(次),其中有5000多名一线法官进京接受培训。全省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达到73.41%,比2008年提高了15.02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达到91%,比2008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干警的学历结构有了明显改变,司法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通过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个建设年”、“干部下基层”、“四帮四促”、司法作风大检查、审判作风专项整治、“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万件案件听意见”等活动,使广大干警增强了宗旨意识,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审判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四是加强职业形象建设。认真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的职业修养。扎实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促进法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制定了文明司法礼仪指南,举办了司法礼仪培训班,引导广大干警遵守职业操守,树立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了《司法巡查办法》、《审务督察办法》等多项规定,建立完善了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警示教育、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方式,使广大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任命了1145名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切实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人事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2012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比2008年下降67.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年来,全省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我省法院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和物质基础。一是不断充实基层力量。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为全省法院新增编制783名,并通过招录选调生、统一招考、定向招录等方式,为基层法院增加997人,基层法院的队伍结构有了明显改善,基层人员短缺的状况得到了初步缓解。二是扎实推进“两庭”建设。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为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省法院及时增设了221个人民法庭。在省有关部门支持下,新增设的人民法庭和93个人民法院的综合大楼建设均列入了国债项目。最近,省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已经投入使用,省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已经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此外,在最高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国际司法交流中心、国家法官学院西部培训基地、全国法院减灾容灾数据库备份中心也将落户我省。三是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省法院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五年来,全省法院共获得中央办案和装备补助专款13.76亿元,省级配套经费3.29亿元,比前五年分别增长了114.26%和522.24%;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2008年的1.29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1.58万元,增长了22.5%。法院办案经费短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四是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三级专网和科技法庭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开庭、电子签章、触屏查询、数据传输交换得到了有效应用,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五年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完善法院的工作机制,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完善分权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工作制度,形成了权责统一、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推进了民商事审判的分离,优化了审判职权的配置。开展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根据民诉法的要求,设立了相关机构,完善了诉访分离、立审分离、审执分离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对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审判节点实行全流程监管,构建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管理体系。2012年,全省法院结案率、立案变更率、办案均衡度、死刑案件核准率等多项指标已经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三是完善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机制。全省中、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或诉前调解中心,扎实推进非诉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把这些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当地。全省法院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体系的构建。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建立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社会关爱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因离婚而导致的自杀、报复等极端事件发生。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因劳动争议、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全省法院普遍建立了舆情分级应对机制,就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媒体坦诚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创建了队建运行态势研判机制,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队建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建立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个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和对中级法院的绩效考核。坚持“逢晋必考”制度,对符合晋级条件的1200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均进行了考试。制定全省法院干部交流办法,推进干部交流的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心理健康调适机制,通过领导谈心、专家讲课等方式,为干警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干警的心理压力。省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十项工作措施,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年来,省法院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对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水平。一是加强对服务大局的工作指导。省法院共下发了25个文件,指导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通过设立项目法庭、参与风险评估、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出谋献策,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二审的法律监督功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二审案件76462件,其中,维持原判4489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9580件,调撤10076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认真负责地做好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复查工作。共受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12758件,依法再审3873件,其中改判1296件。三是加强审判指导。省法院对类似瓮安“6·28”事件、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始终坚持加强指导,努力使法院裁判实现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雪凝灾害、金融危机、国企改制以及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通过出台会议纪要、发布参考性案例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法官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以统一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加强学术研究和交流。省法院与有关部门和学术科研机构建立了优势互补、开放合作的科研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附带民事诉讼和规范财产刑适用等课题的研究,及时形成了相关问题适用法律的意见。这些重要的学术科研成果,受到了最高法院和学术理论界的高度关注,有力扩大了贵州法院的对外影响。承办了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国家赔偿理论研讨会等全国性会议,充分展示了贵州法院的形象和广大法官的风采,有效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
五年来,全省法院自觉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除每年“两会”向人大报告工作外,还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法院还就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分别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全面贯彻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根据人大决议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改进工作。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的意见,省法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有效促进了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按照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监督、沟通反馈的原则,五年来,依法办理了211件代表建议和1767件代表关注案件,并及时向代表反馈了办理情况。四是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按照省法院制定的《加强与人大工作联络办法》,全省法院普遍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专题调研、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络工作。此外,全省法院还坚持定期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报送法院的信息简报、阶段性的工作报告等材料,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全面接受、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法院信箱和官方微博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审判执行、干部队伍、基层基础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努力做到居中裁判、平等对待,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的工作机制、改进审判作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法官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在人财物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夯实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这八条,既是过去五年经验的总结,也是全省法院在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全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够强,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院进人难、留人更难,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依然突出;办公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虽然有了一定的缓解,但司法保障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少数法官的宗旨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司法不公,甚至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安排部署工作,努力为我省“两加一推”的主基调、“三化同步”的主战略、“同步小康”的总要求等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一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真正做到司法中立、公正裁判,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四个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充分理解社会和媒体对热点案件的关注,以负责的精神和坦诚的态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执法办案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二要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委“十破十立”的要求,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决破除自我封闭、盲目自大、不求进取和妄自菲薄的思想,促进全省法院扩大开放、干事创业、推动跨越。要加强党性和人民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新法和司法礼仪的培训工作,创新引进高素质法官的工作机制,推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五种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塑造现代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三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全省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逐步缩小我省与东部发达地区法院之间的差距,为我省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在抓好人民法庭建设的同时,扎实推进中基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努力把法院建设成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美好的司法机关。要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塑造法治文化形象,提升法治文化品位,烘托法治文化氛围。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逐步实现办公办案数字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管理方式自动化、评价标准智能化。要按照集中统一、符合需要、便于应用、逐步完善的原则规范全省法院应用软件的开发。要切实推进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努力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利用网络技术办公办案的能力,努力提高领导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工作、科学决策的能力。五要加强制度创新建设。全省法院要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运用制度管案、管人和管事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法院的审判、人事和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执行性。要努力探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法官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把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司法、社会救济机制,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顽强拼搏,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