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 平
大会主席团: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和“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明确了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主要措施。纲要草案发展思路清晰、指标体系合理、目标积极可行,符合我省实际,建议批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二五”以来,面对充满挑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旗帜,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在西部地区赶超进位的历史性突破。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连续迈上新台阶,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突破瓶颈制约。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我省也面临着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贫困人口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最关键时期,是扶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胜时期。为保证“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力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全力扶贫、全面扶贫的大格局。完善大扶贫工作机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扶贫工作实绩考核。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健全定点帮扶、对口帮扶、结对帮扶机制。切实抓好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社会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财政金融扶贫,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易地搬迁扶贫攻坚,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国一流的信息网络体系,在数据集聚、应用、开放共享和产业发展上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加快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围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推进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大融合、大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财税、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大对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的投入,增强发展新动力。实施全方位开放,积极引进优质要素资源,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面提升“1+7”重点开放平台,推动“5个100工程”优化整合、提质增效。加快构建集成高效协同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四、以生态为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动摇,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攻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资源利用、生产和消费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补偿等制度。
五、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立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民生保障体系。统筹提升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同步提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确保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 平
大会主席团: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和“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明确了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主要措施。纲要草案发展思路清晰、指标体系合理、目标积极可行,符合我省实际,建议批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二五”以来,面对充满挑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旗帜,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在西部地区赶超进位的历史性突破。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连续迈上新台阶,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突破瓶颈制约。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我省也面临着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贫困人口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最关键时期,是扶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胜时期。为保证“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力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全力扶贫、全面扶贫的大格局。完善大扶贫工作机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扶贫工作实绩考核。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健全定点帮扶、对口帮扶、结对帮扶机制。切实抓好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社会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财政金融扶贫,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易地搬迁扶贫攻坚,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国一流的信息网络体系,在数据集聚、应用、开放共享和产业发展上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加快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围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推进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大融合、大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财税、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大对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的投入,增强发展新动力。实施全方位开放,积极引进优质要素资源,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面提升“1+7”重点开放平台,推动“5个100工程”优化整合、提质增效。加快构建集成高效协同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四、以生态为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动摇,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攻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资源利用、生产和消费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补偿等制度。
五、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立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民生保障体系。统筹提升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同步提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确保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