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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6年3月30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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