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07年5月23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嘉甫
省人大常委会:
受林树森省长委托,我代表省人民政府,报告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一、2006年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2006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总体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1、调整充实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纲要》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林树森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增加省编委办、省政府新闻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84号)精神,贵阳、遵义、安顺、黔南、铜仁等市(州、地)相继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2006年年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贵州省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要点》。据统计,2006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网、新浪网、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省内外各大媒体对我省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工作的报道达324篇(次),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为促进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继续抓好《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法制办与省行政学院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对省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市(州、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共311人进行了培训。为提高我省地方行政立法队伍的业务素质,省法制办举办了两期立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了188名立法骨干。遵义市组织市级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次约1000人。毕节地区注重培养和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专门编印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发各县(市)和行署职能部门。铜仁地区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共培训1300多人次,举办研讨会7场、开报告会12场、邀请专家授课31次。
4、加强对贯彻《纲要》的督促、检查。根据《贵州省2004年至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规定,省人民政府督促8个牵头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了2006年应完成的15项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印发了《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办法》,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对象、组织实施、考核程序、考评内容等进行细化,将43项内容纳入了考评。省司法厅制发了《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自查和抽查。遵义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年底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毕节地区行署将2006年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政府和地直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铜仁地区行署及所辖各县(市)切实加强贯彻落实《纲要》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行署法制办等有关工作部门督促、检查国务院《纲要》贯彻落实情况31次。
5、加强对贯彻《纲要》的指导。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对我省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进行调研,总结成绩和经验,理清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二是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工作的指导。三是在调研基础上探索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建设标准》,将黔东南州政府、省教育厅等12个单位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同时,遵义、铜仁等地也积极探索建立贯彻实施《纲要》示范点,并进行重点指导。
6、加强行政法学社团建设和理论研究。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于2006年9月1日召开了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随后,召开了“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参加了在广西南宁召开的泛珠江法学论坛、在越南下龙湾召开的东盟第二届法学论坛等。省政府法制研究所完成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论要》、《BOT投资方式若干法律问题探索》、《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加强法律咨询论证的若干思考》等6篇调研文章,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创新。
7、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省法制办的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了党组,配齐了领导干部,增设了备案审查编译处,并增加了行政编制。省财政安排了250万元配套资金,补助全省50个贫困县配备行政复议办案专用车。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等地调整充实了政府法制机构领导班子,增加了工作人员。
(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一是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政府均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二是抓预案建设。全省各级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41个,形成了多层次、全面覆盖、相互衔接、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林业、卫生、安全监管等系统结合工作职能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四是抓应急预案演练,仅2006年上半年,全省就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演练33次。五是抓现场处置工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六是抓信息报送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七是抓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舆论氛围。
(2)根据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促进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省从2000年开始就按照“积极探索、充分试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目前,省直部门已全面实行部门预算,9个市(州、地)均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75个县(市、区)已经推开,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提出了严格的刚性预算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审批等提出了改革完善的具体要求。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化工作有所创新。为实现把省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成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为公众服务的重要平台、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途径这一目标,省人民政府网站不断改进工作,2006年5月进行了第8次改版,开辟了政务交换平台,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了信息传递、共享和交换平台;公布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信息;各栏目每天更新数据近70条,2006年共计更新数据17450条;“政务服务中心”栏目共计答复群众咨询各类问题3240人次;通过“省长信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606件,收到群众感谢信45件。
(4)拓宽信息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在公开层面上,从乡(镇)政权机关拓展至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水、电、气、公交等社会公共部门。在公开内容上,从公开行政机关办公区、办事事项、承办人员及职责、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等,逐步向公开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扶贫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决策等情况推进。省人民政府还以《省人民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了省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此外,各地、各部门还不断探索更多方便实用的公开形式,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开通了“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每星期安排两家省直部门滚动上线,构建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与人民群众在线互动沟通的新平台;大部分市(州、地)、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项目纳入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公开、统一监督、统一考评,改善了投资环境,增强了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作风。
(5)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据统计,共清理1978年以来的地方性法规133件、政府规章145件、省委文件4361件、省人民政府文件8092件,初步确定提请废止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7件、其他文件13件。
2、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年来,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86件,其中,涉及煤电发展和煤炭资源整合、水资源费征收、旅游体制改革、林权制度改革、节能降耗等重大决策事项56件。省人民政府明确省法制办固定列席省人民政府常务会和省长办公会,参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务。
(2)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全年共邀请各类法律专家16人(次)对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涉法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如就国家开发银行对我省信用额度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等。遵义市人民政府组建了决策咨询专家组,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工作制度,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制度等。
3、大力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度,在全面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完善内部审查修改与集体审查制度,完善立法过程备忘和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探索开展委托立法工作。四是注重邀请专家学者对重要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制度进行设计和论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2006年,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过立法程序保留省政府规章已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的议案》,制定了《贵州省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奖励办法》、《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贵州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7部省人民政府规章。
4、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为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省人民政府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06年,全省共有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后申领了行政执法证,约200人经审核申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已建成并开通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近年来,我省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积极探索,先后在系统内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和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省法制办据此制发了《2006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方案》、《200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贵州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目前,黔东南、黔南、安顺等地以及林业、工商、药监等系统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组织开展了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公告工作。经梳理,省人民政府公告了46个省级行政机关63个行政执法主体5769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50项、行政处罚事项4727项、行政强制事项218项、行政征收事项74项,基本理清了省级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取得初步成效。《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已对近百名有行政执法过错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增强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政执法活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
5、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省人民政府全年受理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155件,贵阳市政府规章6件。其中,对省劳动保障厅制发的《关于工伤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黔劳社厅发〔2005〕4号)有关条款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对省安委会、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暨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安〔2004〕3号)进行了监督,敦促四部门联合行文废止了该文;受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2件,对涉及的3件文件进行了纠正。各地、各部门也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06年,省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经审查,受理87件,审结60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29件,撤销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后终止案件审理的29件,正在审理27件,受理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开展行政复议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2006年上半年,省法制办配合省人大内司委,对全省2000年以来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力的推动了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全年共答复省直部门及各市(州、地)行政复议工作咨询150余人次、工作请示6件,开展行政复议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析工作,并将12件典型案例和部分优秀法律文书在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办法不多;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不够到位;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2007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继续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
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以开展《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三是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针对近年市(州、地)、县(市、区)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集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全面检查。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成《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药品使用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等4件省人民政府规章。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二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四是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五是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六是进一步增强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二是制定和完善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快制定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推动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公民个人信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五)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二是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三是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六)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的贯彻落实,在典型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嘉甫
省人大常委会:
受林树森省长委托,我代表省人民政府,报告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一、2006年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2006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总体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1、调整充实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纲要》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林树森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增加省编委办、省政府新闻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84号)精神,贵阳、遵义、安顺、黔南、铜仁等市(州、地)相继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2006年年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贵州省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要点》。据统计,2006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网、新浪网、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省内外各大媒体对我省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工作的报道达324篇(次),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为促进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继续抓好《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法制办与省行政学院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对省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市(州、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共311人进行了培训。为提高我省地方行政立法队伍的业务素质,省法制办举办了两期立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了188名立法骨干。遵义市组织市级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次约1000人。毕节地区注重培养和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专门编印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发各县(市)和行署职能部门。铜仁地区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共培训1300多人次,举办研讨会7场、开报告会12场、邀请专家授课31次。
4、加强对贯彻《纲要》的督促、检查。根据《贵州省2004年至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规定,省人民政府督促8个牵头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了2006年应完成的15项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印发了《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办法》,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对象、组织实施、考核程序、考评内容等进行细化,将43项内容纳入了考评。省司法厅制发了《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自查和抽查。遵义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年底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毕节地区行署将2006年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政府和地直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铜仁地区行署及所辖各县(市)切实加强贯彻落实《纲要》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行署法制办等有关工作部门督促、检查国务院《纲要》贯彻落实情况31次。
5、加强对贯彻《纲要》的指导。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对我省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进行调研,总结成绩和经验,理清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二是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工作的指导。三是在调研基础上探索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建设标准》,将黔东南州政府、省教育厅等12个单位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同时,遵义、铜仁等地也积极探索建立贯彻实施《纲要》示范点,并进行重点指导。
6、加强行政法学社团建设和理论研究。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于2006年9月1日召开了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随后,召开了“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参加了在广西南宁召开的泛珠江法学论坛、在越南下龙湾召开的东盟第二届法学论坛等。省政府法制研究所完成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论要》、《BOT投资方式若干法律问题探索》、《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加强法律咨询论证的若干思考》等6篇调研文章,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创新。
7、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省法制办的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了党组,配齐了领导干部,增设了备案审查编译处,并增加了行政编制。省财政安排了250万元配套资金,补助全省50个贫困县配备行政复议办案专用车。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等地调整充实了政府法制机构领导班子,增加了工作人员。
(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一是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政府均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二是抓预案建设。全省各级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41个,形成了多层次、全面覆盖、相互衔接、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林业、卫生、安全监管等系统结合工作职能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四是抓应急预案演练,仅2006年上半年,全省就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演练33次。五是抓现场处置工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六是抓信息报送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七是抓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舆论氛围。
(2)根据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促进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省从2000年开始就按照“积极探索、充分试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目前,省直部门已全面实行部门预算,9个市(州、地)均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75个县(市、区)已经推开,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提出了严格的刚性预算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审批等提出了改革完善的具体要求。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化工作有所创新。为实现把省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成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为公众服务的重要平台、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途径这一目标,省人民政府网站不断改进工作,2006年5月进行了第8次改版,开辟了政务交换平台,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了信息传递、共享和交换平台;公布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信息;各栏目每天更新数据近70条,2006年共计更新数据17450条;“政务服务中心”栏目共计答复群众咨询各类问题3240人次;通过“省长信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606件,收到群众感谢信45件。
(4)拓宽信息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在公开层面上,从乡(镇)政权机关拓展至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水、电、气、公交等社会公共部门。在公开内容上,从公开行政机关办公区、办事事项、承办人员及职责、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等,逐步向公开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扶贫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决策等情况推进。省人民政府还以《省人民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了省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此外,各地、各部门还不断探索更多方便实用的公开形式,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开通了“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每星期安排两家省直部门滚动上线,构建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与人民群众在线互动沟通的新平台;大部分市(州、地)、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项目纳入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公开、统一监督、统一考评,改善了投资环境,增强了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作风。
(5)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据统计,共清理1978年以来的地方性法规133件、政府规章145件、省委文件4361件、省人民政府文件8092件,初步确定提请废止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7件、其他文件13件。
2、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年来,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86件,其中,涉及煤电发展和煤炭资源整合、水资源费征收、旅游体制改革、林权制度改革、节能降耗等重大决策事项56件。省人民政府明确省法制办固定列席省人民政府常务会和省长办公会,参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务。
(2)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全年共邀请各类法律专家16人(次)对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涉法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如就国家开发银行对我省信用额度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等。遵义市人民政府组建了决策咨询专家组,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工作制度,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制度等。
3、大力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度,在全面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完善内部审查修改与集体审查制度,完善立法过程备忘和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探索开展委托立法工作。四是注重邀请专家学者对重要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制度进行设计和论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2006年,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过立法程序保留省政府规章已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的议案》,制定了《贵州省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奖励办法》、《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贵州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7部省人民政府规章。
4、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为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省人民政府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06年,全省共有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后申领了行政执法证,约200人经审核申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已建成并开通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近年来,我省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积极探索,先后在系统内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和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省法制办据此制发了《2006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方案》、《200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贵州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目前,黔东南、黔南、安顺等地以及林业、工商、药监等系统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组织开展了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公告工作。经梳理,省人民政府公告了46个省级行政机关63个行政执法主体5769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50项、行政处罚事项4727项、行政强制事项218项、行政征收事项74项,基本理清了省级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取得初步成效。《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已对近百名有行政执法过错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增强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政执法活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
5、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省人民政府全年受理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155件,贵阳市政府规章6件。其中,对省劳动保障厅制发的《关于工伤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黔劳社厅发〔2005〕4号)有关条款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对省安委会、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暨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安〔2004〕3号)进行了监督,敦促四部门联合行文废止了该文;受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2件,对涉及的3件文件进行了纠正。各地、各部门也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06年,省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经审查,受理87件,审结60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29件,撤销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后终止案件审理的29件,正在审理27件,受理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开展行政复议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2006年上半年,省法制办配合省人大内司委,对全省2000年以来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力的推动了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全年共答复省直部门及各市(州、地)行政复议工作咨询150余人次、工作请示6件,开展行政复议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析工作,并将12件典型案例和部分优秀法律文书在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办法不多;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不够到位;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2007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继续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
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以开展《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三是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针对近年市(州、地)、县(市、区)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集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全面检查。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成《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药品使用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等4件省人民政府规章。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二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四是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五是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六是进一步增强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二是制定和完善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快制定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推动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公民个人信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五)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二是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三是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六)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的贯彻落实,在典型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