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的说明
(2005年1月5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窦德银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以下简称《报告》)作说明。
一、《报告》起草情况
《报告》是对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所做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对报告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10月中旬,常委会研究室抽调部分同志成立起草小组,开始收集整理资料,起草《报告》提纲。提纲经常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起草小组着手起草《报告》初稿,并将初稿印送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专职副主任委员征求意见。12月6日,主任会议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起草小组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报告》征求意见稿,随即分赴安顺、六盘水、黔西南、毕节4个市、州、地和8个县(市、区、特区)人大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参加座谈会的有所在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等。同时书面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贵阳、遵义、黔东南、黔南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铜仁地工委的意见。起草小组对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合理采纳,对《报告》进行又一次修改。12月21日,经主任会议再次讨论,形成送审稿,报省委审查。根据省委的审查意见,又作了个别修改,形成现在的《报告》草稿。《报告》数易其稿,突出重点,简练文字,反映了一年工作的全貌,体现了集体的智慧。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由2004年主要工作和2005年主要任务两大部分组成,两大部分分别为四个相对应的方面,即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这是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来写的,这样既能够突出重点,也能够体现特色。
关于2004年主要工作。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地方立法方面,常委会始终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突出发展主题,提高立法质量。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1件,批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3件;初审、二审法规草案3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完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修改工作。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多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对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以及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省教育厅厅长、省林业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
代表工作方面,突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并回顾了常委会加强与代表密切联系、组织代表视察等方面的工作。去年,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就健全代表联系制度、改进代表视察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改善代表履职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自身建设方面,常委会始终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重点,深入理论学习。坚持法制讲座,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人大干部培训和机关建设。
去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又是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25年。为了回顾、总结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常委会积极策划、精心准备,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对此,《报告》专门用一段文字对纪念活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报告》在回顾去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关于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相应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考虑到具体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定,《报告》只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出原则性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草稿,请予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窦德银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以下简称《报告》)作说明。
一、《报告》起草情况
《报告》是对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所做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对报告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10月中旬,常委会研究室抽调部分同志成立起草小组,开始收集整理资料,起草《报告》提纲。提纲经常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起草小组着手起草《报告》初稿,并将初稿印送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专职副主任委员征求意见。12月6日,主任会议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起草小组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报告》征求意见稿,随即分赴安顺、六盘水、黔西南、毕节4个市、州、地和8个县(市、区、特区)人大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参加座谈会的有所在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等。同时书面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贵阳、遵义、黔东南、黔南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铜仁地工委的意见。起草小组对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合理采纳,对《报告》进行又一次修改。12月21日,经主任会议再次讨论,形成送审稿,报省委审查。根据省委的审查意见,又作了个别修改,形成现在的《报告》草稿。《报告》数易其稿,突出重点,简练文字,反映了一年工作的全貌,体现了集体的智慧。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由2004年主要工作和2005年主要任务两大部分组成,两大部分分别为四个相对应的方面,即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这是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来写的,这样既能够突出重点,也能够体现特色。
关于2004年主要工作。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地方立法方面,常委会始终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突出发展主题,提高立法质量。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1件,批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3件;初审、二审法规草案3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完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修改工作。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多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对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以及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省教育厅厅长、省林业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
代表工作方面,突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并回顾了常委会加强与代表密切联系、组织代表视察等方面的工作。去年,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就健全代表联系制度、改进代表视察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改善代表履职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自身建设方面,常委会始终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重点,深入理论学习。坚持法制讲座,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人大干部培训和机关建设。
去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又是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25年。为了回顾、总结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常委会积极策划、精心准备,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对此,《报告》专门用一段文字对纪念活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报告》在回顾去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关于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相应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考虑到具体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定,《报告》只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出原则性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草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