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总结立法工作经验,结合常委会立法工作实际,拟订了《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草案已于2003年9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现提请审议。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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