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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3年07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把发展作为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富民兴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作出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出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走群众路线,使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拟制定专利保护条例、物价条例、防洪条例、林地管理条例、节能条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邮政条例,修订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等。同时,要做好有关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加强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对报请批准的法规及时审议批准。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及时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认真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报告。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并检查落实情况。
  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注重实效。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去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专门委员会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两院”的执法监督和个案监督。继续督促司法机关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两院”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四五”普法教育。
  三、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途径
  对涉及全省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
  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各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途径,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依法行使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按照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依法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人大在人事任免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五、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为代表知政议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鼓励和支持代表广泛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在黔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坚持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选举单位、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去。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宪法、法律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坚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法制讲座制度。
  切实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规范、完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
  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组织形式变化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制度,尤其要学好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搞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比活动。办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人大论坛》。
抓好全省人大干部培训工作。今年拟举办两期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班。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选送我省人大干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
加强对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和对市、州、县级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
  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共贵州省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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