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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草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3年07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3年3月30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窦德银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草稿)》(以下简称《要点》)的起草工作作说明。
  一、关于《要点》的起草过程
  《要点》是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的总思路和总安排。由于2003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因此,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今年的工作安排,领导班子产生后,即部署《要点》的起草工作,并责成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成起草小组负责具体起草。起草小组根据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各专门委员会今年工作初步安排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多次修改,写出《要点》初稿。随后,又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200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和要求,对《要点》进行了再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春节后即按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意见,分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进行审改,起草小组吸纳了大家的审改意见,形成“修改稿”。2月10日,主任会议对修改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小组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要点》进行了修改,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审阅,形成“送审稿”报省委审查原则同意后,产生现在的《要点》草稿。《要点》数易其稿,其形成过程是认真、严肃和严谨的,体现了集体的意志和智慧。
  二、关于《要点》的指导思想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如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如何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省的实施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确保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富民兴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作出贡献,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面临的神圣职责。为此,《要点》明确提出200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这个指导思想的依据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二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五”计划仍是我省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三是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的要求;四是《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三、关于《要点》的基本内容
  《要点》主要有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立法和监督仍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重点。立法工作要求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同时强调做好立法的调研工作,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监督工作方面,明确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在工作监督上,除听取“一府两院”有关情况报告外,强调了对审议中所提意见的反馈,并检查落实情况。在人事任免方面,强调了总结和推广地方人大在人事任免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代表工作方面,由于换届后新代表比较多,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必须加强代表工作。在自身建设方面,由于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一半以上是新同志,因此强调了学习和培训。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十六大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法律和现代科技知识等,同时,要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上说明,连同《要点(草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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