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月21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所作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所作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