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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由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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