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组织推进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高位推动就业促进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措施推动就业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就业工作。2022年全省将有50万新成长劳动力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其中有27.3万高校毕业生),再加上30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就业劳动力总量仍然较大。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多点频发,对就业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面对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省政府高度重视,李炳军省长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强调要全力稳住重点群体就业,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工作,深化拓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有序组织返乡过年务工人员返岗就业。同时,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落细稳就业措施。加强劳动力就业人口监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22年1月26日,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对省市县三级做好2022年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今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完成技能培训60万人。二是完善就业配套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十四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规划》,明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四化”建设扩大就业,构建就业创业机制,完善就业政策体系,优化就业制度,更好发挥政府在促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对重点企业、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工指导,在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开展以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为切入点的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工作,努力推动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签尽签。三是争取国家更大支持。2021年12月,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订《共同推进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造“技能贵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出台后,省政府分管领导率队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报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将在部省协议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贵州就业补助资金、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三支一扶”计划等方面的支持。
二、关于“坚持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培育市场主体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创新扩大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大抓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把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提振服务业,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依托产业链促进就业链,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为恒力、宁德时代、比亚迪等重点引进企业提供劳动力供给,提升就近就业质量。二是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0号),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2021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企业减负72.02亿元、失业保险减负25.41亿元。三是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水平。持续推进“雁归兴贵”返乡创业计划,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计划,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提升创业创新服务。2021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85亿元、新增扶持创业1.48万人,全省共认定各级创业孵化基地148家,创建农民工创业园(点)207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9号),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不断提升灵活就业承载力。
三、关于“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优化就业服务,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优化升级公共就业服务,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公共就业服务队伍,满足多元化就业服务需求。一是推进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努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向更多困难群众拓展。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充实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目前全省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达204个,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二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五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开展招聘用工、就业创业指导、劳务输出等多样化服务,更好促进就业。全省4家省级产业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98家,服务民营企业1.3万家次,服务求职人才443万人次。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优化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和就业岗位收集发布机制,依托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基层工作力量,对我省16—59周岁2971.6万劳动年龄人口进行就业监测和跟踪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帮助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自2021年9月平台升级改造以来,已注册劳务公司197个,共录入就业岗位32.71万个。
四、关于“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持续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精准施策,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稳住就业局势。一是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拓展社区基层岗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聘规模等方式,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创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年群体树立积极就业观念,缓解“缓就业”“慢就业”现象。2021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2.71%,实名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7.56万人。二是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采取支持产业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吸纳就业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2021年,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就业人数约31万人,全省培育认定2172个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累计吸纳就业25.19万人。三是着力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要求,出台《贵州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就办通〔2022〕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与广东省签订《粤黔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通过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点对点输出等,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2022年2月底,跨省外出务工人员劳务组织化程度为75.95%,全省培育认定劳务品牌87个。四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依托失业登记全国统一平台,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开展失业人员常态化就业帮扶。聚焦加强长期失业人员、大龄低技能人员、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等群体,提供精准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021年,全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4.47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72万人。
五、关于“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持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一是大力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围绕“四新”“四化”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和实操培训,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企业开展普遍性岗前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东西部协作,进一步强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推广“广东技工”校企合作模式,举办粤黔合作“广港班”“广汽班”等订单班,开展“南粤家政”“粤菜师傅”等协作培训。2021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0.87万人次,完成民生实事培训100万人次目标的140.87%。二是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等主体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大胆探索,用好现有资源,积极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充分调动其他职业类院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积极性,推动建立更多公共实训基地。推动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实施“双证书”“双认证”,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三是全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2号)和《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3号)等文件,开展实地指导,进一步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认真开展培训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审计,2021年财政部门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17亿技能提升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评定等级为优。
六、关于“强化制度保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加快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各项工作。一是适时修订《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经衔接,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开展《就业促进法》修订调研工作,待国家修订完善后,我们将及时开展我省条例修订工作。二是健全相关政策制度。针对已有规章制度中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完善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制度,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形势。三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公平就业的新期待。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