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列席人员范围的规定,并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法,建议列席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人员范围如下:
一、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十届省政协委员的
(一)省委常委1人
(二)省军区主要负责人1人
(三)省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3人
(四)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4人
(五)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28人
(六)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主要负责人14人
(七)省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1人
(八)中央在筑单位和省属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40人
(九)中央驻黔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5人
(十)省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2人
(十一)部分外来投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4人
二、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在黔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46人
三、十届省政协三次会议出、列席人员(略)
四、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6人
五、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8人
其中,第一部分(一)(二)(三)(四)(五)(六)项、第二部分的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并编入代表团参加讨论;第一部分(七)(八)(九)(十)项、第三、四、五部分的人员,只列席全体会议,不编入代表团活动。以上列席人员合计170人(不含十届省政协三次会议出、列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