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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年5月29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司法厅厅长  刘 伟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的《贵州省2006年—2010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指导监督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和促进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宪法核心,着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一是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确定宣传主题,指导各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把宪法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培训和考试内容,推进宪法学习不断深入。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管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项法律公布施行周年纪念日,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切实加强新公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五年来,编写新法知识读本10余种,免费发放近10万册,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咨询347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万份,举办法制讲座88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80余万人,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各项法律。四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全体公民对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基本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把握,全社会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围绕重点对象,着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党校培训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等,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考核、晋级、任职挂钩。五年来,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律讲座1200余期,近18万人参加。二是以公务员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法进单位”活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知识作为必修课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五年来,全省共举办公务员法制专题培训班2500余期,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380余次,460余万人参加。三是以农村和农民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各地以农民法制学校为普法阵地,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重要手段,以农村“两委”干部为重点,以法制夜校、学法中心户、法制文艺等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五年来,全省共培训农村“两委”人员及村民小组骨干22万多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省3000余万人次农村人口受到了普法教育。目前,全省共有39个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四是以社区居民为重点,切实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通过对口服务、“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形式,组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散发学法资料、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调解民事纠纷等,充分发挥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护城河”作用。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增多的实际,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搭建外来流动人员法制教育平台,共建立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农民工维权站1500余个、“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01家。遵义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与35个省外城市建立异地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做法被《人民日报》专题登载。五是以青少年为重点,有力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全省96%的学校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和省教育厅编写的《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等教学范本获得广泛好评。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初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针对瓮安“6·28”事件中大量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打、砸、抢、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问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对违法青少年帮教拯救工作,在瓮安施行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受到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周永康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六是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各地把企业管理人员纳入当地干部学法用法范畴,统一安排、统一考试考核,不断提高经营者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水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五年来,全省共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32次,累计12余万人参加,合格率达93%以上。
  (三)开展主题活动,着力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围绕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一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针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创新形式和载体,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92%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站正在建立中。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全国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结合防控甲型HIN1流感等重大事件,深入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有关法律,提高人民群众的应对处置能力。二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把依法治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切实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金融危机”期间,主动开展“送法到工地”、“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组建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专家团等形式,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服务,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三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形式,配合“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宣传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一些地方开通了“百姓—书记市(县、区)长交流台”,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信函、视频约访等方式,搭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倾听百姓意见、汇聚百姓良策、疏解百姓情绪、维护百姓利益,引起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兴义市抽调千余工作队员深入农村开展以“两法一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和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整村推进普法教育”活动,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全过程,依法调解纠纷,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得到全国普法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推进法治创建,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我省2007年启动了法治创建试点工作,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省46个试点县(市、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方式,使法治创建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特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同年7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余庆县召开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特区)创建现场推进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特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铜仁地区以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法治创建,创造了“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工作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周永康、王乐泉、孟建柱的充分肯定。余庆县与各乡镇、县直部门签订“法治余庆”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平坝县印发了《“法治县”创建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所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仅2010年,全省就减少行政性收费156项。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各地、各部门努力探索、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息烽县积极争取清华大学支持,实施“农村法律服务人员培训项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出优秀师资团队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开辟了一条中西部地区与国内名校联手培训法律服务人员的新途径。松桃县将法律知识翻译成苗语,谱成苗歌,使法律知识真正成为少数民族同胞口中的法言法语。五年来,全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建立普法网37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地)级8个,县(市、区)级827个,乡级1个,总访问量已超过370万人次。 同时,在全省广泛开展“法制耀黔中·普法贵州行”系列宣传活动,《法制日报》、《贵州日报》分别刊发7期“五五”普法成果专版,《贵州日报》等媒体累计用稿173篇,图片114幅,各级电视台先后播出普法依法治理专题新闻2315条(次),开办各类法制栏目36个,累计播出6000余期。贵州电视台播出了由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该台联合制作的“‘五五’普法大型系列宣传片”(9集)和“‘五五’普法访谈”短片。此外,其他各类普法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也在全省广泛开展。
  (六)健全体制机制,着力为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各地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部门、各行业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力保障和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干部和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的评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已于日前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的监督下,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二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基本经验,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三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抓重点对象普法,推进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五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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