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月11月27日至29日在贵阳举行。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张群山、唐世礼、傅传耀、顾久、陈华祥、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和常委会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
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国明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观山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草案)》、《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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