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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2011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2年7月2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2日召开第79次委员会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1年省本级决算情况: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36.33亿元,调整预算为145.87亿元,实际执行结果为165.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3.33%,比上年增加57亿元,增长52.62%。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528.99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4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12.6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8亿元,调入资金6.08亿元,上年结余62.73亿元,收入合计1854.78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0.57亿元,调整预算为431.39亿元,实际执行结果为561.30亿元,比上年增加226.99亿元,增长67.90%。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106.5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74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74亿元,转贷债券支出8亿元,支出合计1742.33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滚存结余112.4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5.28亿元,净结余17.1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省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保障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贵州省2011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省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11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同时也反映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并在2012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审计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积极发挥财政调控和引导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支持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的各项制度,督促有关部门编实预算,将应纳入预算的所有收入、支出编入预算,增强预算完整性;着力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切实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扩大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围;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把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协同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突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的概预算管理,完善项目经费审核,确保建设资金在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各环节规范、高效运行。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坚持科学审计,从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减少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继续加强对扶贫资金、农村低保资金、义务教育资金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进行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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