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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年7月29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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