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9年7月29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