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华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充分发挥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510件,结案207196件,同比分别上升1.66%和1.77%;结案率97.9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27件,结案3283件,同比分别下降29.76%和28.46%;结案率93.08%,同比上升1.69个百分点。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我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2570件,审结22412件,同比分别下降3.11%和3.16%。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的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9581件,判处155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416人。二是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依法惩罚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880件,判处116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依法严惩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贩假以及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352件,判处617人。三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严重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全面落实从宽处理的有关政策,始终坚持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特别是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方谅解的刑事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共对5567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四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逐步完善“集中管辖、圆桌审判、惩教挽救”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不断创新“教育保护、犯罪预防、帮教关爱、挽救回归”的工作机制,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回归社会做了大量工作。五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省法院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裁量权。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刑事案件质量普遍提升,一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申诉率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加大减刑假释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跟踪回访帮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犯罪分子思想工作,促使其悔过自新、接受改造。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精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07427件,审结104990件,同比分别上升5.26%和5.11%;诉讼标的额79.75亿元。一是注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抚养、赡养、离婚等婚姻家庭案件,交通、医疗、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52560件,进一步加大了对老人、儿童、妇女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二是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公司股权转让、企业兼并重组、法人破产清算、借款信贷融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案件4260件,涉案标的额9.56亿元,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改革、农民工工资、农副产品和农资供销等与农民相关的案件2729件,涉案标的额4623.56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省法院制定为金融服务“三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促进了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四是注重促进自主创新。依法妥善处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50件,涉案标的额149.04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司法保护的力度。五是注重加强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8.38%,同比上升0.26个百分点,近七成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省法院与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大调解、劳动争议处理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多部门联动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以及与人民调解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官民和谐。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183件,审结2051件,同比分别上升7.06%和6.43%。一是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及时受理与民生相关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案件,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424件,同比上升6.27%。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此类案件43件,判决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金259.08万元。二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因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建设涉及的环境评估、投资项目立项、土地利用申请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363件;共受理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案件4356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建设,促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32.13%,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针对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治权威
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4786件,执结33728件,执结标的额48.23亿元。一是全力执行各类案件。在2010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及指定、提级、联合、委托执行等方式,集中力量执结新收的各类案件,执结率为96.96%,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权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降低财产保全门槛、“限高令”和媒体曝光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案件和解率为27.18%,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特别是依法妥善处理了茅台“飞天牌”注册商标执行案,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通过长期艰苦的工作,终于使这一涉案近5亿元的案件实现了执行和解,有效保护了我省的特色优势品牌。
五、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精心审慎地化解各类纠纷,努力维护我省大局的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处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普遍实行院长接访、带案下访、首办负责制度,不断完善诉、访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和申诉,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共受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2523件,裁定再审975件,依法改判312件。二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采取三级联动、“四定一包”、因案施策、逐案督办、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了多年积累的涉诉信访案件2144件,其中,中央交办的进京访案件465件、省内排查的非进京访案件995件、纪委“三访”活动转办的案件603件、最高法院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81件。此外,还处理群众来信10601件,接待群众来访32554人(次)。三是注重源头治理。按照“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产生。2011年,全省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8.6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有了一定提高,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理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同比下降33.94%,重复访案件同比下降25.29%,越级访案件同比下降28.67%,10人以上的群体访案件同比下降86.76%。这些数据表明,涉诉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多年积累的以案件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已经有了初步缓解,中央、省委关于社会矛盾化解的决策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
六、加强审判指导,发挥能动作用
省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36个规范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努力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省法院除依法履行打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外,还特别注重依法妥善处理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再审和申诉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二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水库移民、资源整合、矿群矛盾等类型化案件的研究,精心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审慎处理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确保省委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三是坚定不移地支持企业发展。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决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实体企业的发展。依法妥善处理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投资融资以及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依法运用指导诉外调解和司法调解、执行和解、暂缓执行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四是主动提供司法服务。通过设立项目法庭、参与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通过送法进工地、法官联系企业、专题调研等形式,掌握企业和投资者的司法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亲商、安商、敬商”的投资环境。
七、加强便民诉讼,落实为民宗旨
全省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打官司提供更多便利。一是落实便民诉讼措施。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原则,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采取设置便民导诉台、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立案。通过完善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便民举措,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是创新便民诉讼机制。按照省法院的部署,贵阳市南明区等四个基层法院开展了民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审结的492件案件均在30天内结案。在5个中级法院和27个基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意见,指导当事人通过诉外调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救助。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048.2万元。为正当利益不能实现、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申诉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78人提供救助资金213.29万元。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
全省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切实加强队建工作,努力提升法官的职业素养,塑造现代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三个依托”的思路,举办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司法考试和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培训,积极开展对《国家赔偿法》、《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解释(三)》等新法和司法解释的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5期,培训干部10131人(次)。首次在贵州成功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交流研讨会,促进了海峡两岸司法界与理论界的交流。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警务保障水平,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三是强化审判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四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队建工作动态分析机制,及时研判队建工作的新情况,为党组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省法院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个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和对九个中级法院的绩效考核。建立了司法巡查机制,逐级开展了司法巡查工作。建立了“逢晋必考”制度,对符合晋级条件的994名法官和司法警察进行考试。省法院按照省委“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要求,推出的十项队建工作措施,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五是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省法院制定文明司法礼仪指南,引导广大干警遵守职业操守,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公正文明的法官形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六枝特区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六是强化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全省法院14名法官均已按规定回避。全面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7名,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努力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一是提升基层司法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对5393名基层法官和381名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了培训。通过加强审级监督、典型案例指导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审判工作的指导,有效促进了基层法院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二是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拓宽法官的来源和渠道,为基层法院招录公务员129名、定向生77名、选调生93名,解决了122名聘任制书记员转任法官的问题,使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三是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共获得中央办案业务专款、业务装备专款和办案补助款3.18亿元。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开通三级专网的基础上,部分基层法院实现了与人民法庭的信息互通;98个法院的“科技法庭”已经全部建成;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电子签章得到了有效应用。四是抓好“两庭”建设。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在全省增设的221个人民法庭有215个已经挂牌并开展工作;去年计划建设的94个审判法庭已建成88个,尚有6个在建设中;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20个人民法庭全部竣工。
十、加强接受监督工作,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除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外,还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法院还就近三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全面贯彻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根据人大决议和代表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改进工作。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意见,省法院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有效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按照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监督、沟通反馈的原则,依法办理了211件代表建议和164件代表关注案件,并及时向代表反馈了办理情况。四是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专题调研、列席审判委员会、召开座谈会、聘请特邀咨询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代表联络工作。全省法院还坚持定期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报送法院的信息简报、阶段性的工作报告等材料,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规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开通法院信箱,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基层法官待遇不高,“进人难、留人更难”,“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有的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作风拖拉,效率不高;少数法官宗旨意识不牢,司法能力不强,办理的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违法违纪。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我省“提速转型”的总目标,按照最高法院“六个深化”的要求,安排部署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执法办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牢牢抓住执法办案这个中心不动摇,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罚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好民事、行政和申诉案件,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推进党委领导下“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的完善,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避免产生新的积案,真正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法官职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促进法官政治素养的有效提升。切实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准确把握法律精髓、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大局、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努力增强法官的职业修养,促进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水平和法官职业形象的全面提升。三是抓好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司法水平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技强院”的方针,认真编制好新一轮人民法院“两庭”建设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新增人民法庭的建设。全面加强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建设,加大车载法庭等巡回法庭设施的配备力度,着力解决边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继续完善三级专网建设,努力提升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物质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网上办公办案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抓好制度创新,推动法院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完善、抓好与我国国情和省情相适应的法官管理制度建设、抓好以执法办案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抓好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核心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抓好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五是抓好文化建设,推动司法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以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的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引导广大法官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加强法院网络和审判区域的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法院文化载体,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努力促进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省“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华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充分发挥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510件,结案207196件,同比分别上升1.66%和1.77%;结案率97.9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27件,结案3283件,同比分别下降29.76%和28.46%;结案率93.08%,同比上升1.69个百分点。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我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2570件,审结22412件,同比分别下降3.11%和3.16%。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的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9581件,判处155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416人。二是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依法惩罚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880件,判处116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依法严惩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贩假以及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352件,判处617人。三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严重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全面落实从宽处理的有关政策,始终坚持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特别是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方谅解的刑事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共对5567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四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逐步完善“集中管辖、圆桌审判、惩教挽救”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不断创新“教育保护、犯罪预防、帮教关爱、挽救回归”的工作机制,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回归社会做了大量工作。五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省法院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裁量权。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刑事案件质量普遍提升,一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申诉率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加大减刑假释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跟踪回访帮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犯罪分子思想工作,促使其悔过自新、接受改造。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精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07427件,审结104990件,同比分别上升5.26%和5.11%;诉讼标的额79.75亿元。一是注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抚养、赡养、离婚等婚姻家庭案件,交通、医疗、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52560件,进一步加大了对老人、儿童、妇女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二是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公司股权转让、企业兼并重组、法人破产清算、借款信贷融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案件4260件,涉案标的额9.56亿元,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改革、农民工工资、农副产品和农资供销等与农民相关的案件2729件,涉案标的额4623.56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省法院制定为金融服务“三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促进了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四是注重促进自主创新。依法妥善处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50件,涉案标的额149.04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司法保护的力度。五是注重加强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8.38%,同比上升0.26个百分点,近七成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省法院与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大调解、劳动争议处理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多部门联动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以及与人民调解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官民和谐。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183件,审结2051件,同比分别上升7.06%和6.43%。一是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及时受理与民生相关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案件,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424件,同比上升6.27%。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此类案件43件,判决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金259.08万元。二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因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建设涉及的环境评估、投资项目立项、土地利用申请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363件;共受理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案件4356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建设,促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32.13%,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针对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治权威
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4786件,执结33728件,执结标的额48.23亿元。一是全力执行各类案件。在2010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及指定、提级、联合、委托执行等方式,集中力量执结新收的各类案件,执结率为96.96%,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权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降低财产保全门槛、“限高令”和媒体曝光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案件和解率为27.18%,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特别是依法妥善处理了茅台“飞天牌”注册商标执行案,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通过长期艰苦的工作,终于使这一涉案近5亿元的案件实现了执行和解,有效保护了我省的特色优势品牌。
五、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精心审慎地化解各类纠纷,努力维护我省大局的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处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普遍实行院长接访、带案下访、首办负责制度,不断完善诉、访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和申诉,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共受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2523件,裁定再审975件,依法改判312件。二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采取三级联动、“四定一包”、因案施策、逐案督办、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了多年积累的涉诉信访案件2144件,其中,中央交办的进京访案件465件、省内排查的非进京访案件995件、纪委“三访”活动转办的案件603件、最高法院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81件。此外,还处理群众来信10601件,接待群众来访32554人(次)。三是注重源头治理。按照“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产生。2011年,全省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8.6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有了一定提高,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理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同比下降33.94%,重复访案件同比下降25.29%,越级访案件同比下降28.67%,10人以上的群体访案件同比下降86.76%。这些数据表明,涉诉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多年积累的以案件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已经有了初步缓解,中央、省委关于社会矛盾化解的决策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
六、加强审判指导,发挥能动作用
省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36个规范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努力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省法院除依法履行打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外,还特别注重依法妥善处理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再审和申诉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二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水库移民、资源整合、矿群矛盾等类型化案件的研究,精心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审慎处理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确保省委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三是坚定不移地支持企业发展。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决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实体企业的发展。依法妥善处理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投资融资以及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依法运用指导诉外调解和司法调解、执行和解、暂缓执行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四是主动提供司法服务。通过设立项目法庭、参与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通过送法进工地、法官联系企业、专题调研等形式,掌握企业和投资者的司法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亲商、安商、敬商”的投资环境。
七、加强便民诉讼,落实为民宗旨
全省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打官司提供更多便利。一是落实便民诉讼措施。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原则,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采取设置便民导诉台、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立案。通过完善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便民举措,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是创新便民诉讼机制。按照省法院的部署,贵阳市南明区等四个基层法院开展了民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审结的492件案件均在30天内结案。在5个中级法院和27个基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意见,指导当事人通过诉外调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救助。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048.2万元。为正当利益不能实现、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申诉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78人提供救助资金213.29万元。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
全省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切实加强队建工作,努力提升法官的职业素养,塑造现代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三个依托”的思路,举办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司法考试和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培训,积极开展对《国家赔偿法》、《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解释(三)》等新法和司法解释的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5期,培训干部10131人(次)。首次在贵州成功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交流研讨会,促进了海峡两岸司法界与理论界的交流。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警务保障水平,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三是强化审判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四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队建工作动态分析机制,及时研判队建工作的新情况,为党组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省法院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个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和对九个中级法院的绩效考核。建立了司法巡查机制,逐级开展了司法巡查工作。建立了“逢晋必考”制度,对符合晋级条件的994名法官和司法警察进行考试。省法院按照省委“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要求,推出的十项队建工作措施,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五是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省法院制定文明司法礼仪指南,引导广大干警遵守职业操守,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公正文明的法官形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六枝特区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六是强化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全省法院14名法官均已按规定回避。全面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7名,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努力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一是提升基层司法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对5393名基层法官和381名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了培训。通过加强审级监督、典型案例指导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审判工作的指导,有效促进了基层法院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二是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拓宽法官的来源和渠道,为基层法院招录公务员129名、定向生77名、选调生93名,解决了122名聘任制书记员转任法官的问题,使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三是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共获得中央办案业务专款、业务装备专款和办案补助款3.18亿元。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开通三级专网的基础上,部分基层法院实现了与人民法庭的信息互通;98个法院的“科技法庭”已经全部建成;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电子签章得到了有效应用。四是抓好“两庭”建设。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在全省增设的221个人民法庭有215个已经挂牌并开展工作;去年计划建设的94个审判法庭已建成88个,尚有6个在建设中;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20个人民法庭全部竣工。
十、加强接受监督工作,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除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外,还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法院还就近三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全面贯彻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根据人大决议和代表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改进工作。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意见,省法院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有效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按照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监督、沟通反馈的原则,依法办理了211件代表建议和164件代表关注案件,并及时向代表反馈了办理情况。四是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专题调研、列席审判委员会、召开座谈会、聘请特邀咨询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代表联络工作。全省法院还坚持定期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报送法院的信息简报、阶段性的工作报告等材料,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规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开通法院信箱,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基层法官待遇不高,“进人难、留人更难”,“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有的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作风拖拉,效率不高;少数法官宗旨意识不牢,司法能力不强,办理的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违法违纪。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我省“提速转型”的总目标,按照最高法院“六个深化”的要求,安排部署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执法办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牢牢抓住执法办案这个中心不动摇,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罚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好民事、行政和申诉案件,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推进党委领导下“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的完善,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避免产生新的积案,真正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法官职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促进法官政治素养的有效提升。切实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准确把握法律精髓、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大局、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努力增强法官的职业修养,促进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水平和法官职业形象的全面提升。三是抓好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司法水平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技强院”的方针,认真编制好新一轮人民法院“两庭”建设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新增人民法庭的建设。全面加强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建设,加大车载法庭等巡回法庭设施的配备力度,着力解决边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继续完善三级专网建设,努力提升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物质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网上办公办案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抓好制度创新,推动法院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完善、抓好与我国国情和省情相适应的法官管理制度建设、抓好以执法办案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抓好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核心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抓好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五是抓好文化建设,推动司法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以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的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引导广大法官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加强法院网络和审判区域的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法院文化载体,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努力促进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省“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