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工作调研报告
全省林业工作调研报告
(2014年7月 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智明担任组长,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农委组成人员、有关常委会咨询专家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于6月30日完成了对省林业厅开展工作评议的前期准备工作。评议工作组在听取省林业厅“十二五”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厅领导班子、有关处室和直属机构、各市州林业局的意见,并分赴黎平县、从江县、贞丰县、册亨县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当地国有林场、村寨、自然保护区和万亩竹林基地、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与所到地农户代表、村干部、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人等交换意见,与州、县人大代表,林业部门和部分乡镇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6月25日,评议工作组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省级19个部门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调研和座谈中了解的意见建议向省林业厅进行了反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省林业工作总体情况
多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抢抓机遇,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林业投入逐年增长,林业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总量和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森林生态效益明显增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提升,全省林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全省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的发展战略,以建屏障,保安全,惠民生为宗旨,牢牢抓住造林绿化这个中心工作,通过一系列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实现了全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力显著提高,保持了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退耕还林是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的标志性工程。自2002年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省共获得中央退耕还林工程总投入240多亿元。87个县(市区)的2003万亩坡地披上了绿装,197万退耕农户走上了生态致富路,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三赢”。监测区植被平均总覆盖度已从退耕前的12.4%增加到95%;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年每平方公里的3325吨降至931.4吨。退耕还林已成为深受我省广大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2013年底,为抢抓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机遇,省林业部门积极主动超前谋划,在全国率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摸底调查工作,用3个月的时间摸清了全省1054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的基本情况,并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1054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
———石漠化治理实现了全省78个县(市区)全覆盖。2012年完成了第二次石漠化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截至2011年底,全省石漠化面积302.38万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8.82%。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106.49万公顷,增加0.63万公顷,中度石漠化面积153.41万公顷,减少19.88万公顷,重度石漠化面积37.50万公顷,减少5.78万公顷,极重度石漠化面积4.97万公顷,减少4.20万公顷。2011-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工程建设完成481万亩,石漠化治理面积在全国的排位自“十一五”以来始终保持第一。
———全省天保工程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效益初步显现。2011-2014年,天保工程平均落实护林人员15000人,公益林和国有林管护面积落实率达100%;国家下达我省公益林建设任务86.87万亩、国有中幼龄林抚育面积48.3万亩,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成;截止2012年底,我省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397万亩;2001年至2010年间,我省珠防林工程区内森林覆盖率增加了5.86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增加了312万立方米,增加水源涵养5829万立方米,植被实际固碳量38.9万吨,枯落物固碳量7.81万吨,年平均减少土壤侵蚀量12.6万吨,减少水土流失面积305.62平方公里。
2011年-2013年,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年均投资38.38亿元,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年均增长52.24%;完成营造林面积1287.35万亩,在全国的排位由2011年的第14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5位。截至2013年底,全省森林面积达1.27亿亩,森林蓄积量3.8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8%,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基本形成。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经完成。截至2013年底,全省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3亿亩,发证面积1.29亿亩,发证397.8万本,勘界确权颁证工作基本结束。林改后为我省创新生态经济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社会造林积极性大幅提高,据今年上半年统计,已有100余家企业进入造林行业,建立林农经济合作组织2369个,涉及农户57万户。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探索以林权流转、森林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权抵押贷款、森林采伐管理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正稳步推进,有效的推动了全省林业经济的发展。2013年全省林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3亿元。
(三)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增强。
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通过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林地占用征收审批审核改革、严格执法和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措施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全国率先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合理年采伐量,“十二五”年均森林采伐限额842.3万立方米,实际木材生产量年均191. 6万立方米。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0.076‰,较“十一五”期间降低87.10%;林业有害生物年均成灾率0.12‰,较“十一五”期间降低80.32%。截至2013年底,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104个,总面积1346.49万亩,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有效保护了我省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评议工作组认为:“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林业系统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勇于面对基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三位一体”规划和“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在林业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省实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评议工作组了解的情况,“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各项工作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效能不强。
全省森林覆盖率近年来虽然大幅度提高,达48%,在全国处于中等位置,但仍低于森林资源富集的江西、福建、广西等南方省区。全省人均森林面积仅0.24公顷,人均森林蓄积仅10.88立方米(按常住人口计算),与南方其它省区相比,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森林蓄积量均较低,更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整体上东高西低,局部地区还存在大片地表裸露区域;一些高速公路、铁路、河流沿线,部分村镇、工业园区和风景区森林覆盖率较低。另外森林经营管理集约程度和林分质量普遍不高,低质低效林面积大,绝大部分森林生态功能差,森林生态系统储碳能力弱。
(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不一致。
目前,我省共有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4928.8万亩,地方公益林3750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由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地方公益林从2014年起由5元/亩提高到8元/亩。虽然补偿标准有所提高,但地方公益林和国家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差距仍然较大,林农对此难以理解,致使一些地方公益林补偿无法兑现,影响了基层林业工作的落实。由于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商品林产出效益反差越来越大,林农普遍缺乏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三)林业基础设施不完善,基层林业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制约了林业工作的开展。
全省林区交通基础条件普遍较差,林木、林产品运输不便,严重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不少林区和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通道不畅,防火基础设施不完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较差。基层林业站人员少,任务重,经费不足,乡镇政府还经常抽调林业站人员承担招商引资、计生、维稳等任务,严重制约了林业本职工作的开展。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在调研中,评议组发现,有些地方林权制度改革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赶进度的现象,如联户发证比例较大、林权证面积填写不规范、发证登记年限与林地实际使用年限不符、林改分类统计数据不清楚、林地边界四至划分不清晰等问题。有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林农对林地确权的意义认识不足,确权时对林地边界划分不在意,事后在办理采伐证、领取公益林补助、林地征占补偿、办理森林保险等环节出现很多纠纷,影响后续工作开展。林权评估、收储、流转和抵押贷款推进难度较大,相关林改后的市场体系和交易平台、管理措施仍不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千方百计提高我省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要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的投资,多渠道落实林业投入资金。力争把石漠化治理这个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发展规划范围,进一步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要制定并及时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绿化造林工程,尽快完成现有1042万亩宜林荒山的绿化,并争取实现105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同时,要切实加大对中幼林和低效林的改造,千方百计进一步完善机制政策,增加投入,定向培育,优化森林结构,着力提高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二)合理划分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统一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结合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做好林业区域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经济林。科学合理调整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省级财政应该逐步提高地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争取实现与国家公益林同步,这对促进林农增收,保持社会稳定,确保生态安全都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会给地方各级政府提高补偿标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将极大地推动公益林保护和建设。
(三)力促提升科技能力,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
针对我省林业当前发展的新形势,要高度重视通过科技创新,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努力提升我省林业优势种苗、优良种质资源、良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我省特色林业经济,助农增收。要重点加强发展林果业、林下经济等产业,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快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深化人才培养,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向林农推广林业和林下经济有关生产和管理技术。大力扶持发展高附加值的森林医药、家具等林业第二产业和生态旅游等林业第三产业发展。
(四)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和基层林业站建设。
建议各级政府要将林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公路建设规划。加大投入,改善林区道路、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依法建立健全基层林业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基层人员工资待遇,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成立村级林业专业管护队伍,按照森林面积确定人员数量并配备专业设备。
(五)进一步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收储等机制;加快完善全省林权流转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养林业资源评估专业人员,为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