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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7年9月28日)

  省科技厅厅长 廖 飞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做出一系列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

  我省科研资源薄弱,引进先进技术始终是我省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了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明专利授权975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在2015年末的基础上增长了45.1%,是2010年末的5.1倍。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突破170亿元,吸纳省外技术增长率超过30%,我省2016年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40.83%,全国排位提升至第29位。

  一、健全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一)修订《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后,我省立即启动《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经多次实地调研、会议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于2017年6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出台《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1号),着力建设省级科技成果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学研协同、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提升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加强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支持引进省外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加大科研人员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印发《贵州省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一是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将原有的30多个省级科研项目计划整合为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5个计划,引导资金集中投向重点产业,2016年科技成果转化类资金达7.13亿元,占省级科研项目总经费的89.2%(其中直接项目资金5.5亿元,占省级科研项目总经费的 68.8%)。二是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创新科研经费支持方式,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和创新服务。三是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印发《贵州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将科技报告作为科技项目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项目验收结题的重要依据,推动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和转化应用。

  (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印发实施《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科通〔2017〕65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家设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报告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说明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实施转化情况以及相关收入分配等情况,强调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该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加大资金支持。

  (五)出台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一是激发省内既有人才创新活力。出台《支持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科院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八条措施》,探索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2017年3月,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关于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在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科技成果转化扶持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方面提出系列政策措施,激励科技人才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二是探索引进省外智力资源机制。2017年在全国首创技术榜单制,打破各省科技项目不对省外开放的惯例,面向全球征集公共大数据、煤矿机械化智能化采掘系统等8个领域技术方案,吸引了上海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多名千人计划、“杰青”来我省工作。探索制定《贵州省应用技术创新人才“蓄水池”管理暂行办法》,引进美国杜克大学等名校2名博士后进入“蓄水池”。目前全省共有“千人计划”专家5人,院士工作站64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266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50个。

  二、加快构建技术转移创新载体

  (一)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聚集创新要素,布局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磷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特种化学电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建设,实现地方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经过13年的努力,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实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加快创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技术转化类创新平台402个,其中企业技术中心20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7家、工程研究中心73家。

  (二)加快先进技术集聚区建设。一是高新区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建成2个国家级高新区、3个省级高新区。贵阳国家高新区在全国147个国家高新区排位从56位上升至42位;安顺国家高新区今年2月获国务院批复建设;遵义高新区已列入国家高新区后备名单,科技部将于10月组织现场评审。二是农业科技园区不断发展壮大。建设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2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0个。在科技部对全国135个园区的评估中,湄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列第6位。三是创业孵化平台体系逐步完善。贵州科学城建成并投入使用,聚集高端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推动创新创业的功能作用正逐步显现。全省建成124家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3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达到2137个,累计毕业企业439个,获得风险投资1.12亿元。大学科技园10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433家,累计毕业企业26家,孵化基金总额1295.4万元。众创空间83家(包含星创天地30家),众创空间常驻团队和企业达到1458家。

  (三)加快技术市场建设。一是搭建贵州技术市场“互联网+”平台。为企业和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提供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洽谈平台,经常性举办高校院所成果展示交易会,目前已有注册会员企业3000余家,发布科技成果27742项、专利技术10228件,提供需求信息3067项。2016年共促成技术供需双方线上线下对接70余次,促成企业达成72项交易,成交总额超1500万元。二是以后补助方式对技术市场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重点补助技术中介、技术交易信息发布、技术经纪人培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0余家科技服务机构将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纳入其主要业务范围。三是落实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以来,全省技术合同减免税额度大幅度增长,共为250家企业办理技术交易税收优惠证明,合同金额达26.2亿元,企业直接获得国家减免税优惠1.1亿元。

  (四)探索农业科技成果“两制双返”技术服务体系。围绕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茶叶、蔬菜、精品水果等领域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通过实施合作社制和股份期权制,探索向劳动价值特别是向知识价值倾斜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大力实施“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和“万名农业专家下基层服务‘三农’行动”。近两年来,共有3152名科技特派员携带农业技术成果或所掌握的实用技术赴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共解决技术问题561个,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达1000余个,利用科技成果创办、领办或协办企业、合作社200余个,引进蔬菜、食用菌等120余个品种及相关科技成果。

  (五)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省级财政从2013年到2017年安排“省级技术成果转化与重点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与贵阳市政府组建规模达20亿元的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用于成立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管理运作模式,推动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2008年至2015年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与贵阳市组建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构建地方投融资服务体系、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开展工作。目前已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近70亿元。

  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一)加快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构建以31家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388家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为骨干,547家科技型种子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为基础的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省财政科技资金累计给予各类科技型企业后补助达3亿元以上。2016年,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数量增长53%。2017年上半年,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357.75亿元,同比增长34.95%,占全省高新技术工业产值1776.17亿元的20.14%;销售收入229.52亿元,同比增长10.32%。其中创新型领军企业时代沃顿市场份额进入全球前五位。

  (二)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建强平台、完善梯队、精准调度,不断健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体制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持续壮大。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从2015年的全国第18位跃升7位,与浙江、山东并列第11位,成为全国上升最快的省份。2017年上半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149.41亿元,同比增长25.4%;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78家;拥有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成果8394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292.67亿元。

  (三)科技金融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加强科技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国开行建立科技型企业统贷统还平台机制,国开行授信10亿元统贷额度,开设单笔3000万元以内的贷款规模,对500万元以下贷款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共同开发“黔科通宝”,解决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锦泰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出“黔科贷”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共为20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1.5亿元。二是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工作。制定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贴息补助政策,全省各级金融机构共计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39.44亿元。出台《贵州省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科技型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保险、科技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开展保费后补助。

  (四)财政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效果突出。一是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实施效果明显。2015年以来,共实施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351个,支持经费1.711亿元,引导社会投入资金14.8亿元。实施项目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89.8亿元,新增利税18.3亿元。二是科技创新券发放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已向555家企业发放创新券,发放券额9556万元,引导企业投入研发资金40120万元。直接帮助企业实现新增销售收入4亿元、利税8000万元。获得创新券支持的企业中,1家企业成功上市新三板,8家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12家企业成为市(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全省124家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4千农户实现增收。三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累计争取国家资金约3亿元,配套安排5000万元,“十二五”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30%,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贵州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联盟,并组织开展高温合金、钛合金及航空发动机用单晶叶片补链强链项目,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应用,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我省材料产业向高附加值、高端化方向迈进。省农委针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形成技术、栽培模式180余项,审定农作物新品种52项,举办学术交流活动400余次,编制产业规划169项,示范规模达40万余亩。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企业研发、转化科技成果的动力能力不足。二是科技中介服务市场不完善。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不足,科技成果引进的精准度有待提高。

  下步,我们将按照《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7〕41号),不断优化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不断激发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活力,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让科技成果更有效地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即将修订颁布的《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让相关政策特别是激励机制深入人心。

  (二)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改革科技计划,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成果产出水平;围绕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战略行动和大健康大旅游等重点领域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力度。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式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35号)、《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7〕41号),创新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投入方式,对部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天使投资,引导各类创业投资资金跟投,特别是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发挥先导作用,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财政投入为引导、社会融资为支撑、银行贷款为补充的成果转化多元投入体系。

  (四)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的指示,切实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督促、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变重论文重专利申请,轻成果转移转化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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