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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技术进步 加强节能监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22日,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审的《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提出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审批的机关不予批准或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条例(草案)》还对节能监测机构、节能资金等都作出了规定,在大规模开发利用能源资源的同时,把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省经贸委主任张群山介绍,“九五”期间,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仅省重点监控的100项指标,累计节能价值达到26亿元。2002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1980年降低66%,主要产品能耗逐年下降,以年增7.6%的能耗保证了年均12.5%的工业增长。但是,我省目前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我省能源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约有70%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又高出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二是企业节能意识淡薄。三是由于我省能源消费中煤炭比例占87%以上,大量的煤炭消费造成的环境污染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省坚持不懈地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规范节能行为,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因此,制定一部地方性节能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贵州日报记者 王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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