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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氵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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