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