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18年7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陈鸣明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说明。
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和作出决议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的举措,构筑了全党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今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就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作出了安排。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小康不达、誓不罢休”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连续发起春季攻势、夏季大比武、秋季攻势、春风行动、夏秋攻势等战役,坚决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6月25日至26日,省委召开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吹响了我省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夺取全面胜利的冲锋号。当前,我省还有280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仍然非常繁重,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致富难度很大,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夯实贵州发展基础,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光荣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动员全省上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压实责任、尽锐出战,推进脱贫攻坚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认真研究,起草了《决议(草案)》,并征求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九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意见,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完善。7月19日,经第11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将《决议(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决议(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在《决议(草案)》的谋篇布局、板块结构、详略安排上,主要是参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主要任务确定的,除了导语和结尾外,共由7条组成。
第一条:坚持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着重阐述党的领导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政治保证。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条: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着重阐述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坚决扛起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总体要求,一鼓作气,精准施策,发起总攻,夺取全胜。
第三条:建立健全严格的脱贫攻坚法规制度。着重阐述要积极适应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新要求,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专项治理”“五步工作法”“四场硬仗”“四个聚焦”“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等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创新举措和成功做法,加强立法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制保障。
第四条:大力推动脱贫攻坚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着重阐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威在于实施。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都要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法律法规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第五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参与带动作用。着重阐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切实扛起“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自觉关注、主动参与、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大代表,要带头发展产业,争当致富能手或产业发展带头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成为脱贫攻坚的模范。
第六条:聚焦脱贫攻坚做好人大帮扶工作。着重阐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省委和同级党委交给的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选派精兵强将驻村驻点,千方百计做好帮扶工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抓好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担负承上启下的组织实施职能,形成全省人大脱贫攻坚“一盘棋”的大格局。
第七条: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着重阐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打一场脱贫攻坚的人民战争。要扎实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深化“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的话儿记心上”活动,充分运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感恩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新时代贵州精神,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用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以上说明,连同《决议(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