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由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