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晓凯同志辞去省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27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凯同志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贵州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