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条例》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荣说,修正《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十分必要。
现行的《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200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以及指导与今年度等程序作了具体的规范和完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为了使《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更好地衔接起来,推进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维护好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我省实际出发,对《条例》进行修正是必要的。
(记者 赵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