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929修订施行以来,对促进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条例》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部分条款与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需要加以规范;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要求和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理念,这些精神需要在《条例》中体现;三是近几年一些在实践中经过检验的、比较成熟的计生工作规章制度有必要上升到《条例》,以强化执行力度;四是《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生育间隔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生育政策的衔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等问题,已成为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急需依法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已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因此,在保持生育政策高度稳定,《条例》基本框架不变、生育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有必要对计生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体现法律的严谨、稳定和与时俱进。

 

               (记者 赵国梁)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