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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

保护条例》的决议

(2024年3月26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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