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立法先行。‘十二五’时期,我省地方立法进展较快,立法质量提升明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了良好法治基础。”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路良说。
在他看来,“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立法数量最多的五年,也是我省立法质量快速提升的五年。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贵州建设,加强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50件,并及时修改和废止了部分与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要求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了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了立法领域的推动作用。
路良认为,成绩的取得,贵在坚持党的领导,重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党委的重大决策统领立法工作,及时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性法规,更好地发挥了地方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此外,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立法意见征集机制,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也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制定和修订一批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谋善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进程。”路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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