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充满挑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旗帜,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在西部地区赶超进位的历史性突破,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可以大有作为、必须奋发有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最关键时期,是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战决胜时期。正确认识贫困落后的主要矛盾,准确把握加快发展的根本任务,主动适应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增长速度、居民收入、贫困人口脱贫、社会安全四条发展底线和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努力建设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协调进步、民族文化繁荣、生态优势突出、民主法治健全、人民幸福安康的多彩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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