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正文返回专题首页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字体: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贵州检察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为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出台服务大扶贫大生态的意见。

  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服务大扶贫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为2600多亿元民生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创新开展“百院千警,保民促廉”活动,在全国率先建立民生检察室785个。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706件904人,列全国第一。

  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服务大生态战略。围绕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在全国首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白皮书,倡导绿色文化。

  加强非公经济保护,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全国率先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与省工商联在全国首家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

  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004件125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亿元。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29件1030人。查办失职渎职犯罪175件225人。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预防工作。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万余次。

  三、围绕平安贵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审查批捕案件26894件37595人,审查起诉案件34842件47731人。出台保障大健康建设的意见。

  切实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处理案件1972件,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率99.4%,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联通。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出台并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05件,对170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保护。

  四、围绕法治贵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20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821人、不起诉721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

  强化司法权益保障。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纠正,深入开展久押不决专项清理工作,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建议再审。

  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98人,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追究的追捕906人、追诉1011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纠正1624人,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7件。

  五、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出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办法,遴选任命2121名员额制检察官。全省88个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85%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权力清单”,对1606项检察权限进行科学分配,形成权责明确、授权合理的权力分配体系,办案效率大大提高。

  创新案件监督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评价办法,在全国首家研发并运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探索建立检察执法记录模式,规范执法水平大大提高,涉检信访下降23%。

  推进公益诉讼改革。提起公益诉讼51件,通过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意见52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亿元,均居全国前列。

  探索大数据服务司法办案。创建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案件智能研判系统、数据分析服务系统3个大数据系统,对案件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纠错,经验在全国推广。

  六、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深化。全面实施创先争优工程,106个集体和128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6个县级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检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推进岗位素能提升工程,21名检察干警获省级以上“业务标兵”称号。推进检察骨干队伍建设工程,新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预防人才、调研骨干13名。省检察院研究成果荣获全国“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从严治检不断强化。巡视市(州)检察院6个,约谈检察领导干部259人、重点岗位人员436名,处理执法不规范干警55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执法司法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2人。

  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创新。

  七、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自觉接受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等监督活动1712人(次),办理各级人大交办、督办案件243件。及时向各级人大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404件(次),对代表提出的317条意见和建议,整改率、答复率100%。

  接受民主监督更加主动。各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等活动788人(次),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等执法监督675人(次),采纳建言献策150条。

  接受社会监督更加广泛。办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三员”意见建议188条。“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群众诉求处理答复率100%。创新公开监督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

  2017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不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同步小康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打击金融犯罪,坚决打击网络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

  三是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四是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始终不渝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确保办案规范文明。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推进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贵州日报记者 成嘉廷 王恬 整理)

关 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19日 09:13:3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