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香:做实农村家庭医生签约 解决好服务医疗“最后一公里”
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同医疗模式的转变,社会对医疗卫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家庭医生孕育而生。但在省人大代表、岑巩县注溪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刘泽香看来,因家庭医生特别是全科医生少,签约对象涉及的人群多、数量大,基层医院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农村家庭医生离满足群众对签约服务的需求还有距离。
2016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医改办发〔2016〕17号)、《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8号)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健康扶贫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函〔2018〕21号等文件。
刘泽香告诉记者,文件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重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施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户户都有家庭医生服务,确保精准到人、到病。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来,一些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等患病人群得到较好地医疗保健指导和规范治疗。但……”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泽香感慨颇多。
“在我们镇,只要签下协议书,就将为村民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还包括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刘泽香说,她们镇常驻人口1万多人,但卫生院的全科医生仅有3人,而且全科医生是医院的技术骨干,同时要承担家庭医生服务和医院的诊疗服务工作,想把两边工作都兼顾好,实在力不从心。
家庭医生致力于最基层的医疗保健资源。刘泽香告诉记者,不仅是他们镇,全科医生数量少,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要服务数千人的情况普遍存在。
如何能让好政策落地生根,刘泽香建议,结合各地实际及服务对象本人意愿合理制定签约服务对象目标任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员实行签约服务全覆盖;对致贫属性不是“因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普通人群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的工作要求。
同时,还要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村级卫生员以及解决基层卫生院编制少的问题,在提高其报酬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对村级卫生员管理和聘用人员的管理。(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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