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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明代表:以法治护航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黔西南团举行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慈善联合会会长陈鸣明与代表们一起审议。



陈鸣明完全赞成三项工作报告。他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高举伟大旗帜、践行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彰显制度优势的好报告,总体突出了“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服务中心大局”“全面深化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等几个特点;“两院”报告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了“两院”的工作,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是高举旗帜、厉行法治、服务大局、履职为民的好报告。

陈鸣明简要介绍了慈善“一法一条例”的亮点。一是完善促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及其部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二是规范慈善活动,进一步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三是强化领导监督,进一步提升慈善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增设应急慈善专章,进一步系统规范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慈善活动;五是规范个人求助,进一步推动解决慈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陈鸣明说,我省在慈善事业在法治保障和行业规范方面也取得不少成绩:配套政策法规陆续出台、规范管理不断加强、社区慈善快速发展、数字赋能慈善创新发展、慈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也存在着慈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慈善活动不够规范、慈善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慈善事业要行稳致远,必须坚持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

陈鸣明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慈善组织树立慈善法治意识;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督,视情况组织开展慈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两院”推动司法救助与慈善事业的深度融合,形成“1+1>2”的社会救助机制,并及时推动制定慈善“一法一条例”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用法治护航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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