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 在公正司法中高质量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
1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全面构建司法联动治理格局。省法院牵头与重庆、四川、云南高院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审判协作机制,与云南、四川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打开省域间司法协同共治的新局面。牵头与省检察院等10家单位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修复,与省财政厅等9部门共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采取19项举措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努力把绿水青山还给人民。
报告指出,全面拓展司法保护范围。成立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将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法庭由1个扩展到33个,实现对全省重要河流流域、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天眼宁静区等特殊敏感地区,以及矿产、白酒、茶叶等重点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黔东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管辖范围,在最高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大讲堂上作介绍。
报告指出,全面升级司法保护“贵州模式”。已审结的3.04万件环境资源案件中,有21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是全国入选数量最多的省份,22篇裁判文书获得全国性奖项,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法院贯彻“两山”理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为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贡献了贵州智慧。(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