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1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对照民法典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及时梳理全省现行有效法规、决议决定。
制定人民调解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公共图书馆条例、食盐管理条例,审议养老服务条例,听取审议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调研,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听取审议全省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连续六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民族地区团结繁荣进步,得到全国人大高度评价和栗战书委员长批示肯定。
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及时梳理反馈发现的突出问题,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
深化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成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实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全天候、零距离联系,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办结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议案,办理代表建议627件,推动桐梓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贵州香港(独山)产业园发展、夹山水库建设等工作。(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