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韩德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9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着力点、结合点、切入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共受理案件77.85万件,审执结7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1.62%和22.07%,分别是司法改革前的近3倍,结案标的额1609.25亿元,其中,省法院受理1.52万件,审执结1.2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55%和13.53%,分别是司法改革前的4倍多,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理论自信,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民宗旨,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解决人民司法需要的生动实践。加强党的建设,省法院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1项党建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新时代法院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法院得到卓有成效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不断增长的需要得到及时回应,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不断提高。
二、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忠诚担当作为中拼搏创新
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确保按时打赢。省法院制定《关于提高服务保障意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中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24项举措依法服务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11个方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布易地扶贫搬迁十大典型案例(如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社区服务中心诉许从军、许兴文排除妨碍纠纷案等),加强实践指导,为我省依法服务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智慧和司法方案。省法院采取的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四项举措”,被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为确保按时打赢,黔东南法院打好“脱贫攻坚五张牌”,安顺、黔南等地法院成立“脱贫攻坚巡回法庭”;遵义法院探索实践“四个一”模式,全力做好法治扶贫;毕节法院实施“公正司法天平工程”,为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其他各地法院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成立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理点,将司法职能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让法官成为百姓家门口的“贴心人”。各地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涉贫案件3443件,结案标的额1.49亿元,对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3112万元。选派干警驻村开展工作,形成“一人驻村、全院帮扶、全方位服务”的强大合力。全省法院4个党组织和4名个人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村第一书记”称号。获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充分肯定。最高法院以贵州省法院的做法为基础,总结贵州省司法扶贫举措出台了相关司法文件。
把握政治方向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意见》,采取39项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意见》,创新建立“九个一”案件审理机制和“五个一”司法监督管理机制。省法院在全国第一个成立专门负责涉黑恶案件审判和统筹指导的刑事审判第四庭,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认真扎实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对涉黑恶案件逐案督办指导。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中央督导组督办的101件案件全部按时审结生效。全年审结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574件4572人,判决生效财产刑金额1.39亿元,排查线索937条,提出司法建议429条。省法院与省纪委和其他政法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诉前会商工作机制的意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指引》等文件,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贵州省法院的做法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连续两天头版专题介绍了贵州扫黑除恶的经典案例。
全力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基本实现环境生态司法保护全覆盖。省法院争取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支持贵州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部署的意见》,第一时间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让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生态司法保护“贵州模式”效应,省法院签署《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构建长江经济带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互动机制。增设环境生态保护法庭,将全省的绿水青山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加快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威宁草海、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红枫湖环境保护、乌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探索环境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新途径,通过发布补植令、放养令、修复令,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基地、建设司法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等司法措施,加大对绿水青山的保护。全省法院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广泛参与国际环境司法交流;受最高法院委托,代表全国法院在南美国际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言,以贵州为主介绍我国环境生态司法保护的经验,得到国际同行的高度评价。《人民日报》专题介绍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新路径。在2019年最高法院组织的第三届优秀裁判评选活动中,我省除获得一、二、三等奖外,获特等奖占三分之一(6篇中占2篇),这在全国法院中是仅此一家。
三、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真心真意服务群众。坚持把最好场所、最优质服务提供给群众,省法院将诉讼服务区绿地改造为便民停车场,解决来院诉讼当事人停车难问题;改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自助立案设备和12368诉讼热线建设,推行微信+人民陪审员立案模式,实现服务方式从大厅现场向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方便快捷的服务。设置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站(点)2039个,是2018年前的6.2倍,直接服务大山中的人民群众。形成全面覆盖、方便群众、低成本、高效率司法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百姓诉讼难的问题。“跨域立案”在全省上线运行,黔南法院与广西环江、南丹、天峨三家法院达成跨省域立案合作协议,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院诉讼服务的便利。
借助群众方式多元解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省法院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本地区民族文化深入实践,黔东南“民歌法庭”“美丽侗乡法庭”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建设;黔西南“女子法庭”用贴近群众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下自我解决纠纷;平塘设立环境生态保护法庭,促进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有机结合,让多种纷争一站式多元解决,让百姓感受正义就在身边。各地区多种多样的化解矛盾方式,为法院的司法公正增添活力,为多彩贵州的司法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正义就在老百姓身边,得到及时兑现。
保障民生多一份温情。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审结教育、就业、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5.63万件。继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7.41万件,矛盾化解率达99.78%,有效修复亲情关系。省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采取19条举措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家庭社会环境。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涉军案件实行绿色通道,逐案监督落实。为此,省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涉军停偿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化解涉诉矛盾一包到底。强化底线思维,开展“老案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战”“清仓见底”等专项行动,推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实行包案解决、一包到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一些长年积访老案得到有效化解,积极参预“保大庆、促稳定”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平稳祥和的社会环境。
四、坚定不移守住正义底线,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保护人权、惩罚犯罪。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让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让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诉。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3万件,同比下降2.44%,判处罪犯3.97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70件3947人。严惩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贵阳法院妥善审理涉及183万人涉案金额160多亿元的毛军案等特大网络传销案,黔南法院审结骗取金额1.19亿元的王青林电信诈骗案,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严厉打击“套路贷”“软暴力”,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黔东南中院对韦明辉强奸幼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极刑,彰显人民法院坚决捍卫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被最高法院确认为典型指导案例。
强化反腐司法职能,依法审理袁仁国、耿黔生、梁嘉庚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14件537人,其中原厅局级21人、县处级62人,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司法支持。依法审结张平、郑旭辉等滥用职权、挪用扶贫资金犯罪案件,对吞噬脱贫攻坚财物的“蛀虫”“苍蝇”形成强大震慑。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省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5件51人,依法宣告27名被告人无罪,坚守了法律底线,维护了法律尊严。遵义中院在审理陶雪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依法作出无罪宣告,数万网友为之点赞,称赞为“正义不再迟到”,最高法院要求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
严格执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省法院建立9项工作机制,形成46条指导意见,依法对1693名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占全国特赦人数的7.2%,产生良好政治、社会效果。
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定分止争的全过程,把化解矛盾纠纷与保护企业发展有机统一,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0.55万件,同比上升21.86%,结案标的额1248亿元,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关系的稳定。
稳妥处理各类传统民商事案件,依法审结民间借贷合同及物业纠纷、婚姻、家事等传统民商事案件14.92万件,及时将民事纠纷化解在法律的理性之中,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的发生。
及时化解金融风险,省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时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黔南法院妥善处理涉及债权达26亿元的“中盟磷业破产重整案”,通过盘活企业资产,让企业重获新生。
主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4.83万件,结案标的额771.08亿元,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长期稳定发展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我省白酒、茶叶、民族民间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49件。省法院发布《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充分发挥法律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向整个社会传递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司法保护强烈信号。
强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9万件,审结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76%和8.79%。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5.16%。提出司法建议203条,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实现重大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机制迭代升级。安顺法院“点线面”结合的做法,有效化解多起时间跨度大、涉及人数多、上访多次的重大行政案件,其方法被省委改革办总结推广。我省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权威性不断提高。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96件,赔偿金额657.8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66.12万元。毕节中院审理的张倩倩申请司法救助案的经典做法入选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五、坚定不移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稳步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精神,打一场执行的“人民战争”,不断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执行案件21.84万件,执结20.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56.75亿元。
创新执行长效机制。省法院在全省执行工作中创新推行律师调查令、提起拒执自诉、发布悬赏公告等6个方面的系统经验做法,在法院依法调查的基础上,委托律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案件自诉,推动案件执行社会化,执行工作的公信力明显上升。强化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2019年12月26日,全省法院启动“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6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全程直播,逾2500万网友在线观看,让执行权在人民监督下运行。
突出执行工作联合威慑力。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纳入失信“黑名单”6.78万人,限制高消费8.77万人,司法拘留730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2人。省法院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执行典型案例和十大执行惩戒典型案例;黔西南、铜仁等地法院与相关部门签订执行联动协议,限制法院决定扣押的被执行人车辆驶入贵州高速公路网,让“老赖”寸步难行,全力挤压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
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扩大查控范围,努力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建立完善三级法院实时联动的24小时执勤备勤机制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六盘水法院成功实现对被执行人微信钱款扣划,微信财产不再成为执行“盲区”。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年成交金额23.37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9676万元。
六、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高质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省法院修订《关于对审判执行中案件依法监督的规定》,明确对审判执行案件依法进行监督的25种具体情形,探索实施“一案三查”制度,落实合议庭办案权责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在全省法院开展“千件案件大评查”,保障案件审理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全省久押不决案件全部“清零”。遵义、黔南、黔西南等地法院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成果优秀单位。
强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省法院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团队建设的意见》,推动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审判单元模式,努力缓解人案矛盾。毕节、铜仁、黔西南等地法院推行集约化管理,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有效发挥减负增效作用,让法官集中精力办好案。省法院与省编办联合出台《关于基层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
加快提升智慧法院建设。省法院制定贵州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初步建成“五网一云一中心”。加快推进“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本地化应用,完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系统建设。推进“智慧诉讼服务”优化升级,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手指动动就能起诉立案、参与诉讼,让群众感受“指尖诉讼”带来的便捷。大力推行电子卷宗、视频调解、网上庭审,优先将智能语音识别、电子送达等成果应用于速裁快审,用信息化手段跑出审判质效“加速度”。
持续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全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100%;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23万份,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庭审23.57万次,排名全国第3。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两微一端”持续加强,抖音快手全部入驻,关注度和粉丝量达到18万余人次,“引关圈粉”能力持续增强。六盘水法院官方抖音号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首届“4个100”活动优秀政务短视频账号,黔南法院入围全国法院系统头条号影响力排行榜前10名。
七、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一支放心过硬的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贵州丰富的红色资源作为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把红色基因转化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动力。对照要求找差距,深入检视和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制约法院发展和群众最急最忧最难问题。深入开展向“苗岭好法官”刘国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刘松和“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谢东林学习活动,全省法院干警的政治觉悟、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的坚定信念得到普遍增强。
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省法院自觉主动接受最高法院对贵州法院开展的司法巡查,第一时间抓好问题深入整改;开展对全省法院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坚持把政治巡查摆在第一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9个市州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巡展,全省8900多名干警全员接受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狠刹“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5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营造用武之地,为真干事、真担当、真作为的干警创造努力奔跑良好环境。
扎实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省法院制定全省法院实战大练兵活动方案,开展“强公信·促平安”主题大调研,围绕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五种能力”,全省法院干警的审判执行水平明显提高。
2019年,全省法院有76个集体和379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等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三年来共有29名干警因公负伤和殉职。
八、坚定不移守好初心使命,坚决维护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倾听人民的要求和呼声。省法院去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关注事项112件,组织33名驻黔全国人大代表到内蒙古法院视察。六盘水、安顺、黔西南等地法院开展集中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活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定期编发《法官正在干什么》宣传册,让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为代表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关于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思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从10个方面对人民法院接受监督作出具体规定,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肯定。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拓宽接受监督的广度。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协商交流,参加省政协“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提升案件质效。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体验。妥善处理案件当事人申诉,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与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意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上述发展进步,是省委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和关怀取得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是对照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省法院在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二是有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久拖不决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全省法院案件增长较快,人少案多矛盾日益凸现;四是司法为民举措和方式方法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还有不少差距;五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六是人民法庭进一步优化升级,迎接新时代、新矛盾纠纷的挑战,以及各种物质条件限制都是面临的新课题。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采取新的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的指示,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信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三大战略行动”上持续发力,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高质量做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自治、德治和法治有机统一,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四是依法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地位,抓住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作用,弘扬行政审判工作的法治权威,落实执行工作的关键效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智慧化的应用效率。扎实有序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智慧化的建设应用,突出实用实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打造过硬队伍,夯实法院发展根基。坚持“五个过硬”和“四化”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司法腐败,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坚定的决心,着力在善作善成上下功夫,在高质量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在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下功夫,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四项举措:《报告》第3页提到的“四项举措”即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涉农涉贫案件审判执行和狠抓帮扶责任落实等措施,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的工作经验。
2.脱贫攻坚五张牌:《报告》第3页提到的“脱贫攻坚五张牌”即黔东南州三穗县法院在结对精准帮扶工作中推行的脱贫攻坚“数据牌”、因户施策“产业牌”、基础设施“硬件牌”、干群关系“感情牌”和“法治扶贫牌”等五张牌,确保了帮扶村“零”问题精彩出列。
3.“四个一”模式:《报告》第3页提到的“‘四个一’模式”即遵义市正安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探索实践建好一支法治扶贫小分队、上好一堂法治扶贫讲座、开展好一次巡回审判、制定好一份村规民约的工作经验,竭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4.两高两部:《报告》第3页提到的“两高两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5.“九个一”案件审理机制:《报告》第4页提到的“‘九个一’案件审理机制”即“一案一通道”“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一案一指导”“一案一排查”“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宣传”“一案一台账”。
6.“五个一”司法监督管理机制:《报告》第4页提到的“‘五个一’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即“一案一追踪”“一案一沟通”“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7.跨域立案:《报告》第6页提到的“跨域立案”即指对依法属于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立案事务。
8.“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报告》第6页提到的“‘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即在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确保让“简案快起来、繁案精起来”,最大限度节省和合理运用审判资源的改革。
9.套路贷:《报告》第8页提到的“套路贷”即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10.软暴力:《报告》第8页提到的“软暴力”即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11.校园贷:《报告》第8页提到的“校园贷”即各类放贷主体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的行为。
12.9项工作机制:《报告》第8页提到的“9项工作机制”即我省法院在落实特赦工作中创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法院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机制、上下级法院联动工作机制、与相关政法单位沟通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院庭长监督案件流程机制、报请特赦案件材料不齐备问题处理机制、主动听取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工作机制、裁定文书网上公开审核机制、宣传引导工作机制、统计管理和数据报送机制等9项工作机制。
13.僵尸企业:《报告》第9页提到的“僵尸企业”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
14.黔山雷暴:《报告》第11页提到的“黔山雷暴”即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省法院在全省开展的执行专项行动,旨在以雷霆之势,掀起执行风暴,推进扫黑除恶涉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专项执行行动、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等5项专项执行行动,迅速提升执行质效,依法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15.“一案三查”制度:《报告》第12页提到的“‘一案三查’制度”即省法院正在探索的一审法院对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对一审裁判结果是否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原因、审判人员有无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进行审查。
16.五网一云一中心:《报告》第13页提到的“五网一云一中心”中“五网”指省法院建立的办公内网、涉密内网、法院专网、外部专网和互联网五大应用支撑网络,属于按法院行业要求建立的网络体系;“一云”指省法院依托“云上贵州”平台搭建的“法院云”平台,部署了法院网站集群等13个非涉密系统;“一中心”指为加强对法院数据的管理,省法院建成的大数据管理中心,实时汇聚全省法院的审判执行数据。
17.“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报告》第13页提到的“‘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即为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发的应用系统软件,该系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运用图文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将公、检、法统一适用的刑事证据标准指引嵌入公、检、法、司机关办案业务系统中,实现对证据的校验、把关、提示、监督,确保刑事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减少司法任意性,防止冤假错案产生。
18.两微一端:《报告》第13页提到的“两微一端”即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
19.五种能力:《报告》第14页提到的“五种能力”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20.“两个一站式”建设:《报告》第17页提到的“‘两个一站式’建设”即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1.五个过硬:《报告》第18页提到的“五个过硬”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重要指示。
22.四化:《报告》第18页提到的“四化”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