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告】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守护绿树青山
1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用最严格的法规制度保护环境、治理污染。
——制定河道条例、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修改林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立法调研,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体系。
——开展《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执法检查,采取全省上下联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黔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开展“6·18贵州生态日”活动,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领题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河长巡河活动。
——听取审议2019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加强和改进环境执法工作。
——开展“美丽乌江拒绝污染”贵州环保行活动,督促推动乌江流域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完善乌江生态环境治理机制。连续几年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跟踪监督乌江流域保护和综合治理,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