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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26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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