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人大监督新进展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为民履职的重要手段。

  202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聚焦宏观经济运行、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法律巡视”利剑出鞘

  2021年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图为会议现场。(摄影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敏)

  在民法典实施半年后即开展执法检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是全国第一家。在一部法规实施半年后即开展执法检查,这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也是第一次。

  执法检查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担任组长,副主任何力、李飞跃,党组成员于杰,副主任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任副组长,检查组分8个小组赴9个市州开展检查。

  各个执法检查小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民法典学习宣传、法规清理、行政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贵州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高度,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民法典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检查组建议进一步提高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完善民法典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抓好民法典学习培训、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21年8月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开展执法检查,聚焦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十四五”时期贵州民族地区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针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是2021年贵州人大监督工作的另一亮点,也是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此外,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把握固废法宣传贯彻、固废法重点法律制度执行、固废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鼓励公众参与五个方面的情况,依法深入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聚焦民生热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与此同时,监督法还规定,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专项报告16个。

  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有力推动关系到人民群众养老、健康安全等问题的解决

  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司法厅关于全省“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运用法治力量,助力全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营造依法治省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理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积极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质量。”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教育、就业等热民生点领域解决难题。

  2021年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贵州省2021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贵州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通过听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报告,在审议中指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就业促进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学前教育工作等民生热点积极建言献策,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监督动力”。

 

  专题询问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做好这项工作,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更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

  “在‘十四五’期间,省发改委如何从规划、产业、项目等方面系统谋划支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纲’上,省民宗委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我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省财政厅如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族地区的差别化支持政策?”……

  2021年11月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报告,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扶贫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询问。

  “我委将继续充分发挥综合统筹部门的优势,持续在规划、产业和项目方面发力,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熵回答询问时说,继续推动民族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能源产业发展、着力支持城镇化建设、积极加大项目谋划指导力度、优先实施民族地区重大项目、加大民族地区资金支持力度。

  “我们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提升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水平。支持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文旅融合示范点,支持‘苗绣’‘贵银’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同时扎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省民宗委主任石松江说。

  “省财政厅全力做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财政保障工作,倾力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对民族地区共计下达各项转移支付5593亿元,年均增幅9.1%,比全省年均增幅高3.1个百分点。下一步,拟从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配、教育、卫生、乡村振兴等10个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省财政厅副厅长周学华回答询问时说。

  ……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据了解,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成综合审议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撰文: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