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聚焦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这一重要任务,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1月22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协同云南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推动我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和红色旅游发展。
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探索“1+N”立法模式,以乡村振兴条例为统领,全面加快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立法进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乡村振兴法规体系。
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创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职工陪护假等制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建立全方位保护工作机制,专章设定留守和困境儿童保护措施,在专门教育制度等方面作出贵州探索,立法进程走在地方立法前列。
制定中医药条例,发挥民族医药优势,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强化生态安全保障。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作出关于修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依法保障华侨侨眷合法权益。
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毒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议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数字产业和数字治理、慈善事业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等立法调研,积极探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工具箱”。(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李慧)